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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今晚你没能心想事成,是吧?”

    罗斯科又一次看过来的时候,温切尔点了点头,罗斯科抄起自己的二百八十英镑,越过坐在自己身边的人,把它们全都扔到了洗牌者的身上。温切尔立刻站起身来打掩护,眼睛飞快地扫过其余的每个打牌者,他知道底部发牌者不可能是孤军作战的。有人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弹簧刀,温切尔也同时从靴子里抽出了柯特枪。刀掉落到了地上,拿刀的手被打飞到了天花板上,罗斯科正狂揍着那个老千。

    “够了,罗斯科。拿上我们的钱离开这个鬼地方吧。”温切尔咆哮着说道。

    温切尔猛地把那个七荤八素的底部洗牌者拉上了一张椅子,用柯特枪指着他的鼻子上方,他对这种欺诈感到愤怒,对费恩的死感到双倍的愤怒,尽管费恩并不是尽善尽美,但他就这么死在这个坐在他面前、被痛扁得浑身是血的无耻之徒手里,这实在让他悲愤难平。“以前在圣塔·海伦娜你捉弄过我一次,当时我还只是个年轻的牛仔,只想公公平平地打牌,你那时卑鄙透了,现在也没一丁点儿变好。顺便告诉你,你在洛杉矶杀死的那个人是我的朋友。”

    温切尔的目光徐徐扫过其他牌手,然后又向下注视着发牌者,再一次对他说:“将来,你得给我留点神,因为如果再让我看到你在得克萨斯或其他任何地方打牌的话,我就一枪轰掉你的屁眼。”

    现在过了这么些年,到了一九六七年的纪念日,他正从阿比利出发,朝西向大斯普林驶去。时年他正四十来岁,一切都挺不错,在得州的几家不同的银行里有十万美金的存款,在他的凯迪拉克门上的镶板里还藏着一万美金,更不用提他零散地塞在衣服口袋里的赌金和昨晚赢来的钱。对于那阵子来说这已经不错了,扑克牌手赶上了好时光,他们的光辉年代就要来临了,那时他们会终日奔波,绕着南方的一圈城市——包括俄克拉荷马、阿肯色、得克萨斯跑来跑去,在那儿寻找牌局——好的牌局、找地方领取不菲的薪水,同时也建立起自己作为一个能干的扑克牌手的良好声名。

    在圣塔·海伦娜的那个糟糕的夜晚之后,这种生活就已经开始了。他在R9又住了几个月,弄了一小把赌注,然后又抽了出来。他行了一百万里路,也许有几百万里也说不定,先是上了长途汽车,然后上了普尔曼火车,当火车提供的服务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艰难的时候,他又坐上了自己的车。

    这些年来你可能在什么地方见到过温切尔,可能即使你见到了也没怎么注意他。他的外表没有任何引人注目之处:身量较高且瘦,身着灰色衣服,深棕色的发梢修剪得整整齐齐,当他看报纸或查看火车时刻表时会戴上眼镜。既不英俊,也没别的出众之处。脸有点太瘦了,在迈步时有点不好意思。可能是个银行家,你会这么猜,虽然作为一个银行家,他的黑靴子显得有点朴素过时了,除非他是在得克萨斯或类似的地方工作。

    也许之后你瞥进头等房间的玻璃窗,会注意到他正和六七个男人在里面打牌。在冗长的火车旅程中消磨时间而已,你会这么想,你不知道的是,温切尔从不在扑克桌前仅仅为了消磨时间而打牌。

    如果你盯着那窗户看上一会儿——时间不能太长,因为有人会注意到窗帘是拉开的,并且会当着你的面把它拉上——你会看见温切尔的双手就像魔术师的手那样活动着。他洗牌洗得很快,发牌手法坚定而敏捷,牌就好像扁平的子弹那样射了出去,总是稳稳地落在应该拿到牌的那人面前。温切尔到了三十五岁的时候,就成了牌桌上把牌玩得溜溜转的风云人物。

    如果有个牌手说:“我要三张牌,温切尔。”在八分之一秒的时间里牌就会出现在桌上,放在他手边。

    你也许还注意到,他的面部表情总是那么愉快而超然。他为此已经努力了许久,对着镜子再三练习,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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