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坛经》自在解脱思想的认识
对《坛经》自在解脱思想的认识
阎孟祥
禅宗的解脱论,是颇引人注目的一个问题,学术界通常认为,从惠能开始,大力倡导顿悟成佛、自在解脱。但对这种解脱论的来源,有人提出:惠能以后自在无累的解脱说主要不是来源于弘忍以前初期禅宗;印度佛教是一种苦行佛教,与自在解脱正相对立:对于禅宗来说,在解脱论上惟一可资为己用的,只有道家自然无待解脱论。笔者以为,惠能的解脱论植根于大乘佛教思想及其发挥成的心性论。下面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坛经》中关于自在解脱思想的论述甚多,如:若识本心,即本解脱;若得解脱,即是般若三昧但净本心,使六识出六门,于六尘中无染无杂,来去自由,通用无滞,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脱。这种自在解脱,是无上涅槃。《坛经》对这种涅架又描述说:无上大涅架,圆明常寂照以知五蕴法,以及蕴中我,外现众色相,一一音声相,平等如梦幻,不起凡圣见,不作涅架解,二边三际断,常应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别一切法,不起分别想,劫火烧海底,风鼓山相击,真常寂灭乐,涅槃相如是。笔者认为,这里是说:若识得本心本性,则一切平等,如梦幻,不会再生执著。此时一切世间现象,随缘起灭,都是本心本性。不执著即不入五蕴法中,即是自在解脱。
这种自在解脱思想与《坛经》心性论思想是相一致的。
《坛经》中的心性有两重含义,一指一般思维心,一指作为万有现象本来面目的本心本性。理解其心性论,主要是认识本心、本性的所指。这种认识,从道理上说是和其对现实世界的一种独特认识相连的。《坛经》认为,人们所见到的一切世间现象,是亦假亦真的现象。所谓假,指物质现象并不是人们通常所认识的那样的实在物质,这一点由世间阴阳关系中可以推导出。《坛经》说:对法,外境无情五对:天与地对,日与月对,明与暗对,阴与阳对法相语言十二对:语与法对,有与无对,有漏与无漏对,色与空对,动与静对自性起用十九对:长与短对,邪与正对生与灭对,法身与色身对,化身与报身对一切世间现象,无不是相对而有,相对而称,相对而用。阴阳抱负,有阴才有所谓阳,有阳才有所谓阴,阴相对于阳而显,阳相对于阴而称。在这阴阳关系的对法中,相对的二者彼此互相真实,如缺一方,则另一方无从谈起。对此《坛经》又以明暗作说明:明是因,暗是缘,明没则暗,以明显暗,以暗显明。如不以明暗相对,而以一方与山河大地对,则明不成明,暗不成暗。既然一切世间现象、名称、作用都在对法中,所以都不是绝对的真实。进一步说,一切世间现象与人的识心相对,有识心才有所见一切世间现象,有世间现象才有能知这些现象的识心。所以《坛经》说: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所以,识心也是相对的真实。一切无有真,不以见于真,若见于真者,是见尽非真。这样《坛经》说明了一切世间现象与人的思维心,都是假有。但假为何生?人为什么会在假中?应该说有假必有真。《坛经》认为,这真不是阴亦不是阳,而是由阴阳而显现的中道。二道相因,生中道义。这真也就是本心本性,若能自有真,离假即心真。这就是说,这个真实的本心本性,并不是离开物质世界而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而是离假后的心。
对这种本心本性,禅宗通常以为,它是不可描述的,所谓举心即错,动念即乖。研究者要注意脱离开一般哲学概念中精神和物质的对立关系,弃执著并非对立的一方脱离另一方。《坛经》中有几则比喻能形象地说明这种关系,如波涛和水的关系,《坛经》说:著境生灭起,如水有波浪,即名为此岸;离境无生灭,如水常通流,即名为彼岸。这个比喻可以理解为:波涛依水而有,波涛起伏之形状,喻为世间万法和人的思维心;波涛实质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