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河东道十:代州宝兴军云州
代州
代州,雁门郡,今理雁门县。古唐国之地,《禹贡》冀州之域。历代所属与并州同。春秋为晋地。其后三卿分晋,其地属赵,即赵有代、句注之北是也。按《河东记》云:“代、句注在州西北三十五里,雁门县界西径山也。”初赵襄子杀代王而取其地,至赵武灵王破林胡、楼烦,筑长城自代傍阴山下至高关为塞,而置云中、雁门、代郡。后北境复属燕,秦庄襄王三年攻狼孟,取三十七城,即此地。秦并天下,为太原、雁门二郡之地,又云:“始皇十三年,移楼烦郡于善无县。”今句注山北下馆城是也。故《续汉书》云:“雁门郡领县十四,理阴馆,汉因之。”《后汉书》云:“建安二年,又立新兴郡于太原北界,后废之。”汉末,匈奴侵边,其地荒废。魏文帝移雁门郡南度句注,置广武城,即今州西故城是也。晋如之。后魏置梁城、繁畤两郡于此,寻废之。明帝又移置广武东古上馆城内,即今府城是也。后周置肆州。大象元年,自九原城移肆州于此。隋开皇五年,改为代州,取古代郡为名。大业中,改为雁门郡。隋末丧乱,陷于寇境。唐武德元年,置代州总管,管代、忻、蔚三州。代州领雁门、繁畤、崞、五台四县。五年,废总管。六年,又置。管:代、忻、蔚、朔四州。贞观四年又督灵州,六年又督顺州,十二年,省顺州,以懐化县来属。今督:代、忻、蔚、朔、灵五州。高宗废懐化县,证圣元年置武延县,天寳元年改为雁门郡,依旧为都督府,干元元年复为代州。
元领县五:雁门,五台,崞县,繁畤,唐林。
州境:东西三百二十里。南北二百二十八里。
四至八到:南至东京一千七百里。南至西京一千三百三十里。西南至长安一千六百里。东至蔚州二百六十里。南至太原府五百里。西至岚州界一百六十里。北至朔州界一百四十六里。东南取崩石岭至镇州五百四十里。西南至忻州二百五十里。西北至朔州二百二十四里。东北至蔚州四百里。
户:唐开元户:一万五千七百七。皇朝户:主三千五百六十七;客二千四百一十五。
风俗:雁门,并州属郡也,其风俗与太原略同。然自代北至云、朔等州,北临絶塞之地,封略之内,杂虏所居,戎狄之心,鸟兽不若,歉馑则剽劫,丰饱则柔从,萌报寃仇,号为难制,不惮攻杀,所谓袵金革死而不厌者是也。纵有编户,亦染戎风,比于他邦,实为难理。
人物:周党。字伯况,广武人。少孤,为宗人所养,征为议郎,以病去职,居渑池也。王覇。字儒仲,太原广武人。少有清节,建武中征到,称名不称臣,有司糺之,问其故,对曰:“天子有所不臣,诸侯有所不友。”赵至。字景眞,代州人。郝隆。字佐治,崞人,无书不读。
土产:麝香,天花,豹尾,地菜,鵰翎,贡。赋:麻,布,青碌,贡。长松子。
雁门县,一十二乡。本汉广武县地,属太原郡,后汉改属雁门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县属肆州。后改肆州为代州,县属不改。十八年改广武县为雁门县,避太子之讳也。又《图经》云:“邑地井泉咸苦,民皆负辇远汲。魏牵招为郡凿原为渠,注水城内,迄今民頼其益。”垒头山,在县西北六十里,即句注陉西北三十五里山也。石鼓山,《郡国志》云:“代郡石鼓在山下横卧,高一丈八尺,腰细有过绳处。”覆宿山,一名牛心山,一名伏牛山,在县东南十五里。夏屋山,一名下壶山,又名贾屋山,在县东北三十五里。《史记》云:“赵襄子北登夏屋,诱代王,使厨人操铜枓音主。击杀之,遂有代地。”句注山,一名西陉山,在县北三十里。《尔雅》为“北陵、西隃、雁门”是也,注云:“即雁门山也。”《水经注》云:“雁门郡,北对句注、东陉,其南九塞之一也。晋咸宁元年句注碑曰:‘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