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八
河东道九:慈州隰州
慈州
慈州,文城郡,今理吉乡县。《禹贡》冀州之域,赤狄廧咎如之国。在春秋时,晋之屈邑,献公子夷吾所居。事同重耳。晋里克败狄于采桑是也。六国魏之封域。汉为北屈县,属河东郡。汲郡古文:“翟章救郑,次于南屈。”应劭曰:“有南,故称北也。”魏、晋属平阳郡。东魏初,置定阳郡,幷置定阳县,值河西定阳胡人渡河居于此,立为郡,因以名之。至天平元年,以州南界汾水所经,故置南汾州。后周建德六年,又改南汾州为西汾州。隋开皇元年,改定阳郡为吉阳郡;三年,罢郡为县;十六年,改为耿州,以州南旧祖乙城为名;十八年,改为汾州,仍改定阳县为吉昌县。大业三年废,置文城郡。唐武德元年,复为汾州;五年,又改为南汾州。贞观八年,改为慈州,以州城内旧有慈乌戍为名。天宝元年,改为文城郡。干元元年,复为慈州。
元领县五。今三:吉乡,文城,乡宁。
二县废:仵城,倂入吉乡。吕香,倂入乡宁。
州境:东西二百五十一里。南北二百一十二里。
四至八到:东至东京一千二百里。东南至西京七百二十五里。西南至长安六百八十五里。东至晋州二百四十里。南至绛州二百七十三里。西至黄河六十五里。正西微北至丹州一百七十里。北至隰州二百里。东南至绛州太平县一百九十里。西南至同州韩城县界一百七十五里。西北至延州二百九十里。东北至汾州五百里。
户:唐开元户:一万二千二百七十五。皇朝户:主五千三百一十一;客六百三十。
人物:无。
风俗:同晋州。
土产:蜡烛贡。赋:麻,布,緑矾,铁。
吉乡县,旧四乡,今五乡。汉北屈县地,属河东郡。左氏谓“屈产之乘”,即夷吾所居,古称此邑有骏马。今县北二十一里古城,即汉邑理于此。后魏孝文帝移于今州,置定阳郡,幷置定阳县,会有河西定阳胡人渡河居于此,因此为名。隋开皇三年,废定阳郡,置石州,其县属州。十八年,改定阳县为吉昌县。大业三年,改石州为离石郡,县属不改。唐贞观八年,改置慈州,县依旧属焉。后唐避国讳改吉乡。壶口山,在县西南五十里。《禹贡》曰:“冀州,旣载壶口,治梁及岐。”《地理志》云:“《禹贡》壶口山,在北屈县东南。”风山,在县北三十里。上有穴如轮,风气萧瑟,未尝暂止,当风冲略不生草,故以风为名。黄河,北自文成县流入,去县六十里。羊求水,出羊求川,去县五十三里。姚襄城。在县西五十二里。本姚襄所筑,其城西临黄河,控带龙门、孟门之险,周、齐交争之地。齐后主武平二年,遣右丞相斛律明月、左丞相平原王段孝先破周兵于此城下,遂立碑以表其功,碑见存。齐氏又于此城置镇,隋开皇废,唐武德二年又置镇,九年废。城高二丈,周回五里。
文城县,西北六十五里,旧二乡,今一乡。本汉北屈县地,属河东郡。后魏孝文帝于此置斤城县,属定阳郡。隋开皇三年,罢郡置汾州;十六年,复于今吉乡县置耿州,改斤城为文城县,属耿州;十八年,又改耿州为汾州,县仍属之。大业三年,改汾州为文城郡,县属不改。石门山,在县北六十里。孟门山,俗名石槽,在县西南三十六里。《淮南子》云:“龙门未辟,吕梁未凿,河出孟门之上,大溢逆流,无有丘陵、高阜,名曰洪水。大禹疏通,谓之孟门。”《水经注》:云“风山西四十里河南孟门山,与龙门相对,即龙门之上口也,实为黄河之巨阨。”今按河中有山,凿中如石槽,束流悬注,七十余尺,兼孟津之名矣。文城故城,在县北三里。故老云:“此城晋文公为公子时,避骊姬之难,从蒲奔狄,因筑此城,人遂呼为文城。”石槽祠,在县西,临河,东岸即龙门也。蒲水,《冀州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