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一回 拒借款汪大燮出差 遭大丧袁尚书入卫
话说汪大燮说称与英人借款自办,作为废了草合同,袁世凯亦以此说为是。然自汪大燮去后,袁世凯满意于销假后到部办事,即照此议做去,但念:“虽然与英人借款,只怕苏浙人士仍要反抗,终没有了期。总要寻点法子,令苏浙人士说不得后话才是。”故于到部之后,即与汪大燮商议道:“现在外交,种种棘手,国民总不谅我们艰难。只望外人不再索权利就罢,那里能够把已让的权利收回?今足下所议,改为借款一层,自是善法。因前者督办大臣盛宣怀,办事不大妥当,以至于此,今除了改为借款一层,再没善法了。但怕苏浙人仍有后言。总要想个法子,令苏浙两省人依从了之后,不能反悔才好。”汪大燮道:“大人之言,实见得到。惟是国民之心,不审交涉的烦难,只称力争权利,坚持到底。怕借款一层,国民依然不允,又将奈何。计不如先与英人商妥借款,然后告知苏浙两省。如再有反抗风潮,只说已经商妥,不能再议便是。”袁世凯道:“这恐不能,怕那时国民又说我们掩住国民耳目,暗地把国权断送了。今不如仍告知苏浙人,以惜款一层为转圜办法,叫苏浙人磋议如何?且现在苏浙人大股未集,借款两字,或可从允。”
汪大燮仍不以为然,踌躇道:“若叫苏浙人磋议,怕国民只把争回权利四字做口头禅,一经会议,人多口杂,又易反抗。
以小弟愚见,今苏浙人为争回路权四字,已立了团体,不如电致他们,叫他们选举代表来京,与我们同见英使会商。待他们到京时,然后晓以利害,说称惜款一层,为不得已之办法,再不能更改的,较易妥当。”袁世凯即点头说了两声“是”。满意即行电致苏浙人士,使选举代表来京会议,不想借款筑路的办法,自汪大燮见过英使之后,新闻已传遍了,直弄得汪大燮等遮隐不得,即告知袁世凯。袁世凯亦大怒,以为国家交涉重事,未有成议的,只有点风声,即被新闻纸传播,办事更大难了。
汪大燮便一力怂恿请袁世凯,立即要筹个限制报馆的善法。
但当时已传出借款一事,料不能隐讳,因此把电致苏浙人士的电文,声明已改议借款,修筑苏杭甬铁路,即废了从前草合同,并叫苏渐人士,无论如何,请即派两省代表来京,与英使会议,这等语。不料苏浙人士得了这道电文,无不哗然,以为借款筑路,以路抵押,将来兴工行车购物及一切用人行政,都是受制于他人,是名为自办,实不是自办的了。就中就有争路为首的几个人,立开大会,研究此事。并请了在籍前任大学士王文韶及前任巡抚陆元鼎出来,大家会议。以外部以自己股本未集为词,主张借款;今一面先行集股,一面于本省选举总理人,决意自行筑路。仍恐外部以为叫自己派代表入京,自己如不派时,反为外部借口,故仍又一面选派代表,声明代表人的权限,只合会议废约,于惜款筑路一层,亦不承认。那时外部袁、汪两人,真无可如何。
且浙人当先行集股之时,旬日之间,已得银数百万,即行电告外部,以国民附股踊跃,决意自办,又请王文韶电告军机,请代奏,以渐人自办,实有力量,不愿借款。恰那时陆元鼎方应召入京,故又请陆元鼎面奏草约应废,并以汪大燮为浙人,竟抗违舆论,主张借款,因此又宣布不认汪大燮为浙人,并电请军机,革汪大燮以谢天下,这等事情。直弄得汪大燮无法,只望代表到京,把个为难的情形向代表细说,或可以迁就。
不提防等到代表到京之时,那些代表员到了外务部,那袁世凯以为汪大燮是个浙江人,于代表员必有点感情,说话较易,故令汪大燮与代表员相见。准各代表员到部时,见了汪大燮,已为眼中钉刺,更说不下去。并说道:“袁军机是本部尚书,所有交涉,是他主政,应请他面商才好。”汪大燮道:“袁军机现在身子不大快畅,难以见客。若各位同乡先生,有什么赐教,即向兄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