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不多久,老头子就缓过来了。他又精神了,他在镇上到处转悠,后来又去找撒切尔法官打官司,叫他把那笔钱交出来。
他还来找我,看我不退学,还抓过我两回,用鞭子抽我,可我还是照样去上学,我老是躲着他走,要不就撒腿跑开,叫他追也追不上。过去我不大愿意上学,可现在我偏喜欢上,就是要气一气他的。那场官司可真的是件磨时间的事,看样子他们简直就不打算办呢,所以我只好常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上点钱给我的爸爸,免得他老揍我。他每次要了钱,总是还照常喝醉,一喝醉就在镇上胡闹一气。每次胡闹,总是被人家关起来。这一切,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就从不嫌丢丑呢。
他老喜欢在寡妇家周围转来转去,寡妇很生气,就对他说如果他还在那周围转悠,她会不客气的。嗬,你瞧他气得那个疯样。他说他倒要看看哈克芬究竟归谁管。所以春天里的一天,他抓住了我,把我带到了一条小船上,在河上划了差不多三里的样子,快划到了河对岸的伊利诺斯州,那儿有一片树林,树林里有一间旧木屋,那一带的树长得很密,如果事先不知道有这间木屋,谁都找不到的。
他一直紧紧盯着我,我根本就跑不掉。我们就住在那间旧木屋里,每天晚上,他都要锁上门,把钥匙压在枕头下睡觉。他有一杆枪,大概是偷来的,我们就靠打猎和捕鱼来填饱肚子。
隔上几天,他就把我一个人锁在屋子里,自己走上三里路,带上鱼和猎物到渡口去换威士忌酒,拿回来后,他就痛痛快快地享受一阵,然后喝醉了再揍我一顿。后来寡妇总算打听到我的下落,就派了一个人来领我,可是爸爸拿枪把他赶跑了。没过多久,我就在那地方住惯了,还有点喜欢那儿呢,除了他用鞭子打我,那儿没什么不好的。
我和他整天闲着,都没什么事,整天懒洋洋地呆着,抽抽烟,钓钓鱼,既不用念书,也不用学什么功课。两个多月一转眼就过去了,我身上的衣服已经又脏又破。我很纳闷,当初在寡妇家怎么就会习惯了呢?那时候老得被他们逼着洗脸洗手,还得用盘子吃饭,要经常梳头,按时睡觉,按时起床,还老要念书,更不用说奥恩小姐那没完没了的挑刺儿了。
总之,说什么我也不想再回去了。骂人话我本来已经都忘记了,因为寡妇听不惯,可现在我又说溜了,因为爸爸他可不在乎。总得说来,我在树林里过得倒是还不错。
可是爸爸他叫我实在受不了了,他用那根山桃棍子把我给打得浑身没一块好地方,他用那东西打我是越来越顺手了。他还老爱把我一个人锁在屋里,自己到外面去。
有一次,他又把我锁起来,一走就是三天,我差点儿没被闷死。我以为他被淹死回不来了呢,那我这辈子就甭想再出去了。我害怕极了,就打定主意要想法儿从那逃出去。可是试了无数遍,还是不能逃出那间小屋。那屋子连个能钻出狗去的窗户都没有,烟囱也很细,我也没法儿从那里钻出去。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板做的。爸爸精明极了,走时候连把小刀什么的都没有给我留下,我找了最起码有一百遍。其实我一直在找,根本就没有停下来过,因为只有那样才能把时间打发掉。
后来,我总算找到了一件东西,我找到了一截生了锈的旧锯,没有把手,夹在椽子和屋顶的木板中间。我往锯条上抹了点儿油,就动手开始干啦。屋子里有张桌子,后面的木头墙上钉着条旧毛毯,那是用来挡风的,免得木头缝里吹进的风,把蜡烛给吹灭了。
于是,我钻到桌子底下,掀开毯子,开始用力地锯起来,想把底下那根圆
木头锯下一截来,我可以从那里钻出去。哦,那活计可真费工夫,就在快干到有一点希望的时候,猛听到树林里一声枪响,我一听就知道是我的爸爸放的。我赶紧把锯木头的痕迹清理干净,把掀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