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中共中央组织部为刘志丹平反
丹同志”。毛泽东在下寺湾的一次干部会议上说:杀头不能像割韭菜那样,韭菜割了还可以长起来,人头落地就长不拢了。如果我们杀错了人,杀了革命同志,那就是犯罪的行为,大家要切记住这一点,要慎重处理。
为了做好平反工作,中央决定董必武、王首道、张云逸、李维汉、郭洪涛组成一个五人“党务委员会”(通称“五人小组”),在博古指导下负责审查错误“肃反”事件。与此同时,派中央保卫局局长王首道、刘向三和贾拓夫等赶往瓦窑堡接管了中共陕甘晋省委保卫局的工作,把事态控制下来,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首先砸开了脚镣手铐,把刘志丹等人安排在中央组织部招待所,等待审查结果。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看了很多的案卷,对刘志丹等同志的“右派”、“反革命”的“证据”立即进行了调查访问。党中央对刘志丹的情况比较了解,他1925年入党,对创建陕北根据地作了重要贡献,在陕北群众中威望很高,人们亲切地称他“老刘”,当时担任红十五军团副军团长兼参谋长。从刘志丹的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来看,刘志丹等同志一贯是坚定不移、忠心耿耿的共产党员。像这样一位同志,怎能说成是“右派”、“反革命”呢?
“左”倾错误的推行者给刘志丹的“罪状”主要是:所谓“富农路线”,是指他在土改中对地主不搞肉体消灭,给富农以生活出路;所谓“梢山主义”,是指他坚持农村割据,开展游击战争,不攻打大城市;所谓“投降主义”是指他在统战工作中团结国民党中的爱国人士;等等。显然,这些所谓“罪状”只能证明刘志丹坚持了正确的路线。在陆续提问的几个其他“犯人”后,证明所谓的“口供”中,除极少数是坏人故意捏造事实、蓄意破坏外,其余都是逼、供、信所造成的结果,明显是一种“左”倾错误。这一严重错误使陕北党、红军和根据地陷入危机。弄清了事实,中央立即着手纠正错误,并很快释放了刘志丹、高岗、习仲勋等被关押的干部。直罗镇战役结束后,毛泽东来到瓦窑堡,立即听取了中央组织部“五人小组”审查刘志丹“案件”的情况报告,并指出:逮捕刘志丹等同志是完全错误的,是莫须有的诬陷,是机会主义,“疯狂病”,应予立即释放。同时为了严明党纪,党中中央对制造这起冤案的有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
1935年11月底,中共中央组织部主持召开为刘志丹等平反的会议,为刘志丹等一大批被错误审查和处理的同志进行了平反。会上宣读了《西北中央局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过去陕甘晋省委领导反右倾取消主义斗争与坚决肃清反革命右派的斗争,一般的是必要的、正确的;但个别领导同志认为右派在边区南区和红二十六军中,有很大的基础,夸大反革命的力量,在反革命面前表示恐慌,因此在肃反斗争中犯了小资产阶级的‘极左主义’和‘疯狂病’的严重错误。”王首道代表五人委员会宣布:刘志丹等同志是无罪的,党中央决定立即释放,并且分配工作。委员会还宣布了党中央对戴季英、聂洪钧同志的处分决定。刘志丹讲了话,他说:这次“肃反”是错误的,我们相信中央会弄清楚问题,正确处理的。我们也相信犯错误的同志会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团结在中央的周围一道奋斗。刘志丹等出狱的消息传出以后,广大军民欢欣鼓舞,奔走相告:“老刘得救了!”“陕北得救了!”刘志丹出狱后,毛泽东和周恩来亲切地接见了他,询问他的健康状况。毛泽东说:你受委屈了,但对一个革命者来说,坐牢也是一种考验,又是一种休息。毛泽东接着说:陕北这个地方,在历史上是有革命传统的,李白成、张献忠就是从这里闹起革命的。这地方虽穷,但穷则思变,穷就要闹革命嘛!这里群众基础好,地理条件好,搞革命是个好地方!刘志丹听了,欣喜万分,立即代表全体获释干部感谢党中央的英明处理,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