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新政风云
。这恐怕是王莽在颁布限奴政策时始料所不及的吧!
再说五均、六管。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国师刘歆向王莽奏言:
“周朝设置了‘泉府’的官职,收购滞销商品,销售百姓必需商品,就是《易经》里说的‘管理财政,纠正偏差,禁止商人获得不正当利益’呀!”
王莽根据国师刘敬的建议,下达了“五均”、“赊贷”的诏令:
“周礼有赊贷的记载,乐语有五均的解释,传记各有主管。现在新朝也实行赊贷制度,推行五均制度,以便调剂多寡、控制囤积居奇。”
王莽把五均、赊贷作为新朝的城市经济政策。五均是由政府对工商业经营进行管理,对物价进行控制。五均主要在几个主要城市执行,称作“五均市”,设置了五均官。原长安“市令”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的“市长”改称五均司市师,市师下面设立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在这些城市中,洛阳为中市、邯郸为北市、临淄为东市、宛为南市、成都为西市,长安原有的东、西两市,东市改称京市,西市改称畿市。五均市推行的主要经济措施有三条:
一、评定物价。各市以四季的中间一月的商品价格为基础,根据每种商品的质量定出上、中、下三种标准价格。如果市场流通的商品超过标准价格,国家就按标准价格抛售所掌握的货物,如果低于标准价格,则允许自由买卖。这样做的目的是平抑物价。
二、以成本价收购那些滞销的主要民用商品,使生产者不致受损失。这样做的目的是保护生产者的积极性,也防止一窝蜂似地转产那些畅销商品,从而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
三、经营赊、贷两种经济活动。赊是借钱给城市居民作非生产性的消费之用,如祭祀祖先或办理丧事等。赊是不收利息的,但必须按期归还,祭把不超过十天,丧事不超过三个月。贷是借钱给小工商业者用于生产,收利息,年息十分之一,或月息百分之三。
六管,是指对六个方面的工商业经济活动进行政府管制,它包括了五均、赊贷,或者说,是在五均、赊贷的基础上,或继承旧制,或损益创新,最后总汇而成的经济政策。
具体说,是盐、铁、酒由政府专卖,铜冶钱布由国家铸造,名山大泽由国家管理,五均、赊贷由政府办理。
王莽实行六管的理由是:
“夫盐,食肴之将;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铁,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藏;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仰以给赡;铁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
按说王莽是有些眼力的,的确,所有这些需要管制的物品或经济活动,都是人民日常生活不可须臾或缺的。豪民富商因此常以此作为剥削贫民的手段,由国家加以管制是完全必要的。从王莽的本意看,五均六管政策的目的,是抑制富商大贾过分的盘剥。但实行中却出了毛病。
被王莽任用来主持五均六管的官员,大部分是原来的大工商主。如临淄的姓伟(他是以姓为姓,以伟为名,也算是个怪姓),拥有家资五千万,还有洛阳张长叔、薛子仲等人,家资都在千万以上,这些人都大摇大摆地脐身朝堂,成了掌管六管的“羲和命士”。汉初不许工商业者做官的禁令被打破。这些人的发家,本来就离不开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贱买贵卖和放高利贷,如今成了朝廷命官,就更是肆无忌惮地贪赃枉法、巧取豪夺,中饱私囊。据《汉书·食货志》记载,他们“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府藏不实,百姓愈病。”把好好一本经,愣是给念歪了。在他们手里,五均成了官僚、富豪互相勾结贱买贵卖从中渔利的手段,六管成了他们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