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伦敦的另一种谋杀——约翰·哈威暨警察程序小说
程序这个字放在警察身上,我们第一感想到的可能是警察逮捕犯人那段老词儿:“你可以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任何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你有权聘请律师,如果你无力聘请,国家会替你安排一位——”这显示了,警察在执行公权力时要遵循一定的繁琐程序,常见的有诸如不可刑求逼供,扣押嫌犯有一定的条件和时限,没有搜索令不得侵入民宅搜查,不合法取得的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等。
这句换由你我来说可能会被人用石头打死的话,系出自古典第一神探福尔摩斯之口,而被他批评为无趣的这个城市则是伦敦,古典推理王国的首都,小说中最杀人如麻的所在,一九九五年美国现役推理小说家集体票选,全世界第二适合谋杀的城市,仅次于纽约。
想像,正如昔日约翰·列侬的Imagine,是一种人的超越和救赎,而不仅仅是游戏——这是约翰·哈威的芮尼克小说和他的英伦世界。
想像之地复杂价值,两者很难不起扞格,最终,这个正义的寻求便严重缩水,只能体现在运作过程的合于规章之上,这便是所谓的“程序正义”。
吃三明治的探长会这样。英国是出了名整个欧洲食物最糟糕的地点之一,旅游英国又经济上不允许上少数大馆子的人,品类还堪称丰富的三明治是不算坏的抉择,生活于英国又不富裕的芮尼克,于是很可思议地把它转变成一种艺术。芮尼克说,“三明治可大有讲究,它必须有两种味道截然不同却相辅相成的作料,比方说脆与软,甜与酸,然后再用芥末或酸辣酱调和,最后还要配上水果……”
但约翰·哈威笔下的谋杀案和英伦世界不是这样子。
在人类犯罪的繁复范畴中,古典推理有很多的忽略和简化,侦探和警察的着墨是其中一种,大体上,他们被夸大成为仅有的两类:一个聪明到不可相信的神探,和其他一大把笨到不可思议(而且再多教训也学不会)的警察,“愚蠢”这两字,似乎是小说中警察甄试任用的惟一条件;然而,笨归笨,古典推理小说中的警察通常却正直得很,正直到令人生厌。当然,他们也可能会小心眼,会自作聪明,会争功和闹别扭,也偶尔因此小小妨碍了破案,但他们内心深处铭刻的人世正义信念可坚强得没话说,不为势劫,不因笨改。
只除了芮尼克不是私家侦探,公职在身,因此,比较合宜的归类应该是冷硬派所衍生的“警察程序小说”(police procedural novel)。
真的警察仍会保有自己的(对机器而言是多余的)价值和信念,这个价值和信念愈坚强愈热切,他就注定了愈难成功扮演一个完美的零件,会时时冲撞到这机器的意志和运作,暴露出这机器的局限和贫血,并为个人带来迷惘和痛苦——事实上,这个永不可解除的冲突点,正是警察程序小说的经常性焦点,它所描述的不论就意义或技术上,都不会是已然彻底“零件化”的警察,而是个听得见一定分贝(不管多微弱)正义召唤的警察,如此,两线同时开战势所必然:一边是犯案仍逍遥法外的凶手,另一边则是这个轰轰然的庞大机器。
众里杀他千百度,蓦然回首,伦敦,仍在灯火阑珊之处。
于是,古典推理对这群“法律捍卫者”的简化和虚矫,便像留下了一块处女地不加开垦一样,很自然会吸引一批看不过去的人过来,这就是警察程序小说。
警察程序小说由两个明晃晃的英文单词所组成。上头的Police,标示出以警察为书写的焦点,既然如此,便不好安放某种不怎么像警察的警察,当警察必须像个警察,我们便不陌生了,他们不再是胸怀正义天职的特殊人种,而一样是以此职业挣钱养家过活的正常人,凡是人的缺点他会有,人的不可靠美德或善念他也可能有;他不至于太圣哲睿智,因为,对不起我们实话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