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错误
三十六岁的女人,是妻子已经十一年了。婚后第二年生了个女儿。但丈夫希望她生的却是儿子。于是这女人仿佛有了罪。在丈夫面前逆来顺受,几乎由妻子的身降低为婢女了。
女儿还未满周岁,丈夫进城打工去了。她所在的村并非一个穷村。人们只要勤劳,每家的小日子都能丰衣足食地过着。
丈夫是因为嫌弃她和他们的女儿才离乡的。
这一点女人心里十分清楚。
女儿一岁半那一年的春节,丈夫回家过一次;女儿四岁那一年,丈夫第二次探家;女儿七岁那一年,丈夫在家里住的日子最短,才十几天。
至今丈夫再没回过家。
起初还寄信回家,还寄钱回家;后来信写得短了,钱数少了;再后来只能收到钱,收不到信了……
终于,连钱也收不到了。
这样的事,在人世间是不少的呀。农村有,城市也有;中国有,外国也有。
所以朋友讲给我听时,我并不特别往心里去。
女人和朋友沾点儿亲,他对她的生活现状挺关注。
他接着讲到的事,竟使我也成了关心那女人的一个人:
她是一个省吃俭用的女人。一分也不乱花丈夫寄给她的钱。不仅小有积蓄,还盖了两架塑料棚,种时令菜蔬,每年收入也可以。她雇了一名外省的帮工,曾做过他三年半的女东家。
丈夫第三次探家以后她雇的那帮工。他是一个流浪的打工者。有时也从城市流浪到农村,替别的农民种粮种菜。她是在县里的“劳力市场”上见到他的。询问了他一番,觉得他怪憨厚老实的。她又是个有心的女人,向劳力资格登记处的人方方面面地详细了解他。人家对她说只管放心地雇他。说他已经由这个“劳力市场”中介,被雇过数次了。没有雇主对他不满意的。
登记表上,写着那小伙子二十七岁,未婚。
“二十七岁了怎么还没成家呢?”
“这话问的,穷地方的人啊!就是为了挣点儿钱娶媳妇才离开家乡的嘛!”
于是她将他带回村里,带回了自己家,腾空院子里的仓房让他住。
小伙子是个尽职的人,责任心很强。将她家的两架大棚当成自己家的一样精心侍弄。她每年靠那两架大棚所获的收入自然更值得欣慰了。她也和气地对待他,不当他是外人。
当年春节前,小伙子要回家乡去了。她大方地多给了他二百元工钱,还买了些东西送给他。
他临走问她:“东家,今年还雇我不?”
她说:“当然雇呀。不过你可以和老父母多团圆些日子。只要你五月底前能回来,我保证不雇别人。”
他走后,她想——这种关系,雇工哪有讲什么信用的?不可信他一过完春节就回来的话啊。他那么问我,无非因为我多给了他二百元工钱和些东西,他表示满意罢了。
她决定一开春就到“劳力市场”去再雇个人。
不料他初八就回到了她家里。
她问他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急呀?
他说有点儿信不过她的保证,怕她雇下别人。
他说得老实。她听得笑了。
那一年菜蔬过剩,很不好卖。卖不是小伙子分内的事。她雇他时双方面讲明确的,他只负责大棚里的菜蔬生长得好坏。但小伙子连他分外的事也主动承担起来了。幸亏有他尽心尽力,那一年她的大棚没亏损……
她更不当他是外人了。遇什么拿不定主意的事便愿与他商议,听听他的看法。他也简直将她的家当成自己的家了,眼里总是有活儿。从早到晚干这干那,使她看着过意不去……
她每每问他为什么不知道累呀?
他憨厚地笑笑说,从小就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