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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赢了她。她唯一一次赢梅卡玛,是他们一起跳进河里的那个晚上,而那个晚上的意义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撑不住她的爱情与耐心。

    他吻别她匆匆走了,走前不忘对着镜子检查一遍。她在他背后说道:“放心,很正常,怎么看也不像刚刚偷过情的样子。”

    他已经没有时间在乎她的挖苦话,嘱咐她自己去吃饭。

    看着他道貌岸然的背影消失,旨邑忽然不知自己究竟是何物,因何出现此时此地,又将向何处去?

    她一个人呆了很久,想到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梅卡玛为什么突然追到阳朔?如果不是她发现了水荆秋的奸情,便是特意来一场浪漫袭击。旨邑当然希望结果是前者。但前者依然令她不快。一分为二来说,梅卡玛的追踪不是好迹象,这说明她对他看得紧,害怕他被别人夺走,是不愿放手的反应;另一方面,旨邑期望她发现了水荆秋的奸情,梅卡玛对此事的态度,几乎能决定两个女人的幸福与命运。但旨邑到最后都不知道梅卡玛来阳朔的原因。

    正常的话,在狭长的西街碰上梅卡玛与水荆秋很容易,她也盼望有那样的一幕,看那一对狗男女是怎样的貌合神离。她白天租辆自行车到周边排遣忧伤,一到天黑,就整晚都在西街游荡,像个便衣侦探。然而,一连几天,她都没有碰到他们。她便猜想是水荆秋有意躲开了。她感到失落,同时又感到快活,她觉得梅卡玛实际上还是败给了她,因为她霸占了整个西街,水荆秋的心,也仍然留在她身上。不过这种快活并没有延续多久,水荆秋在梅卡玛身边,这个基本的事实击中了她,说不定在这个绝对新鲜的环境里,他们在两米乘两米的大床上捡回了久违的快活——他们才是真正快活的人。

    嫉恨使她浑身灼热,躁动,她感到自己在光洁的圆月底下,正痛苦地蜕变成一头面目狰狞的怪物。

    回到长沙,旨邑一点胃口也没有。每天勉强填上肚子,索然无味地生活。她偶尔去菜市场。各种动物被杀之后的血水到处流淌。天气刚凉,狗肉立刻走俏了。关着狗的笼子架在血污上面,笼子里的狗脸色悲凉,身上沾着同类的血迹,伏身等死。当旨邑从边上经过,它抬一下眼皮,眼里是冰凉的光,像一个哀莫大于心死的人。有的狗似乎是刚被关进来,正在希望与绝望之间惶恐与挣扎,只要屠狗的人稍靠近它,它立刻紧退到笼子角落,四肢颤抖,悲哀得近乎控诉的眼神盯着行人,而用不了多久,它就像别的狗一样,是一条活着的死狗。旨邑感到伤心,不知道如何解救它们,她知道,只要爱吃狗肉的野蛮国人坚持口味,这些笼子里就永远会有待杀的狗。她不忍再看下去,打算逃开,于是看见了笼子里的那只幼狗:毛色模糊,全身凌乱,如穷困潦倒的乞丐,不谙世事的黑眼睛一片茫然,只是瑟瑟地抖。她花五十块钱买下它,屠狗的人把它从笼子里拎出来,就要动手杀它。她愤怒地阻止了他,她凶狠的样子使那个嚼着槟榔两手血腥的家伙莫名其妙。她抱起幼狗,憋不住教育屠夫,说狗是通人性的,一个人杀狗,良心应有犯罪感,他应该去杀鸡、宰鸭、剖鱼。

    旨邑不假思索就给狗取名“阿喀琉斯”,希望它有力量拯救它的同类。回到家就给阿喀琉斯洗澡,给阿喀琉斯吃鸡脆骨,可怜的阿喀琉斯惊魂未定,一时不能适应幸福的来临,行动迟疑,胆颤心惊地任她调遣。阿喀琉斯的鼻子和眼睛一样黑,旨邑喜欢它憨态的小模样。她不断地叫它阿喀琉斯,对它说话,慢慢赢得了它的信任。三天之后,阿喀琉斯便彻底忘记了恐怖的经历,露出活泼快乐的天性,在旨邑脚边奔跑雀跃,把鞋子咬得满地都是。于是旨邑有事干了,给它买了皮球、足球,假骨头,教育它不咬鞋子,训练它上厕所,早晚带它出去遛,宠物狗们都乐意跟土狗阿喀琉斯交朋友,所以没几天阿喀琉斯便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重要与幸福,更加神气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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