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虫
上海一资产逾亿的民营老板,与外地一资产相当的豪富,相约在一黄道吉日,于杭州某大宾馆举行两虫相斗,并言定只重友谊,不下赌注,一局分胜负。
这沪上老板从宁阳买得一只“红头金翅”虫王,已试斗六场,连战皆捷。从沪上出发那天,民营老板偕其女秘,操芡手及扈从等一行十数人,分乘六辆顶级豪华轿车,护送“红头金翅”赴杭。这老板知雄蟋喜“一夫多妾”,早已让手下人在雌蟋中,精择了5位“美媛丽姝”,让红头金翅在决斗前随时“采阴补阳”。老板焉能亲自上阵,他的操芡手,乃月薪3万元雇得,并许诺赢后再付重金。此操芡者乃“蟋林”高手,操芡时“诱、提、掺、抹、挽、挑、换、带、上锋牵、下锋牵”等十八般芡法,莫不心手相应,神乎其技……
为一只小虫,如此兴师动众,大摆派头,这与当年“蟋蟀皇帝”宣德为得胜之虫“披花游宫”可堪伯仲,异曲同工,也可足令民国时期京都津门的阔佬权贵斗蟋摆阔的场面相形见绌。当今绿茵场上最负盛名的罗纳尔多,拳击场上头号拳王泰森,出场比赛时,也决没有这种阔气,这种派头……
如今体育比赛项目中的举重、拳击,级别。斗蟋比赛,自明清以来,也是按雄蟋的体重来进行竞争的。因小精灵体重太轻,只得用“毫戥秤”来称其重量。斗蟋是以“厘”作为最大计重单位的(100厘等于按16两计斤的老秤的一钱),八厘蟋即称得上重量级选手了。
赌博的精义,就是人瘠我肥。有的赌徒为在那瞬息悲欢,倏忽成败的博局上追逐运气,常在小精灵的体重上用尽残忍。为减轻小虫体重所采取的种种手段,行话统称为“笼形”。在开斗前一天,有的虫主仅让斗虫食半饱并绝水,可使虫重下降一厘。斗蟋在饥不择食时有时会吞食同类,赌徒这样做的目的,既可减轻小虫重量,又使小虫在交斗时如饿虎扑食。有的虫主,还把斗虫从老盆换入干燥的新盆中,投进于燥剂,并用纸张裹严投入木箱,一囚禁便是半天,使喜欢潮湿的小虫体重锐减。还有些赌徒,在赌斗前,把虫罐放进80°C高温的热容器中,进行热处理,使虫体脱水而减重。这时虫罐内的温度,比当今的桑拿浴室还要高出许多,人在这种温度里会身热如焚,怕冷怕热的小天使哪堪受得了这种折磨,它们辄是从“热囚”里放出搏斗一场,即魂归西天……
任何伪装都抵不过真实。赌徒们往日那种百般豢养、千般呵护、万般珍爱小虫的面纱,此时已被金钱的欲火烧得一丝不挂!
还有的赌徒在两虫两斗时施尽了阴险。有的在芡草上抹上蝇血,以血腥味儿刺激小虫的斗性;更有甚者,有人竟将当今体育比赛中厉禁的兴奋剂也使用到小虫身上;最不可忍者,是将毒药抹在小虫牙上,让小虫在毒咬敌手制胜后,自身也很快消亡……
古谱中有“小不斗大,嫩不斗老,长不斗阔,薄不斗厚,有病不斗寻常”等十二不斗的戒律,古人还从斗蟋身上发现了“鸣不失时是其信,败则不鸣知耻辱”等虫之“五德”,可当今某些看似道貌岸然的赌徒,竟变得那般凶残如狼,狡黠似狐。这不能不使人发出泰戈尔在《飞鸟集》中那样的哀叹:“当人是兽时,他比兽更坏。”
斗场上发生的种种丑恶现象,引起全国各地“蟋协”的高度重视。在组织蟋蟀会斗时,“蟋协”将各代表队的斗蟋集中起来,统一喂养五至七日再进行比赛。发现有问题者,除禁赛外,并当即取消其会员资格。
中国是个向以“食文化”著称于世界的国度。但近些年的“食文化”里,却被某些人掺杂了暴殄天物的血腥味儿。在泛及全国的吃喝风中,有人以吃过豹肉、金雕、山龟、穿山甲及蓝、绿孔雀等,作为向他人炫耀的一种资本。在南方某些号称“野味”的餐馆旁,有的甚至还辟有专让食客吃的“动物园”。那顽皮可爱的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