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虫
过来。有时为捕获一只名虫而又不伤其须爪,稔熟蟋蟀有着归穴性的玩虫人,常是一夜未获,三夜伫候,甚至等四五个晚上方能如愿……
面对眼前这“大兵团作战”式的竭泽而渔的捕虫场面,我不忍心责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兄弟,他们近似疯狂的捕蟋,也许是被一个“穷”字逼的!且这不近常理的狂追滥捕,毕竟还是靠体力去获得酬报;而不像某些城狐社鼠,是靠权力的贪占而自甘自肥!
当然,我的心同时也在隐隐作疼——
蟋蟀作为大自然天才的歌手,那声动梁尘的鸣唱,在商品大潮中似乎已经变了味儿,在某些捕虫人、虫贩乃至赌徒们的耳中,小精灵们那“曜曜,曜曜”的音韵,已变作金钱!金钱!金钱!
六
在商品社会中,商家赚钱的诀窍,常是把一种名产从丰富之地贩到稀少之区,并使其价格由低廉变得昂贵。
如果说宁阳、宁津等山东名虫产地的农人捕蟋捕得天旋地转,那么一些大中城市的虫市卖虫卖得更是水沸火烫。
作为近代全国斗蟋中心的上海,民国时期,蟋市主要集中在四马路(今称福州路)。当时四马路街两旁,有百余家虫铺虫店毗连一起,卖各种虫具的货栈商楼,也挨梁接柱。阴文的、阳文的、挂牙子的、带流苏的各色卖名虫、卖古盆古罐的招牌,令人目不暇给。三教九流,风从云集,阔老逸少,流连其间。被租界中的洋人,称之为“东方一大人文景观”。
80年代以来,蟋事暗潮初涌时,上海冷不丁一下冒出十数处蟋蟀非法市场。抽刀断水水更流,上海市政府因势利导,于1987年将浏河路定为蟋蟀合法市场,见蟋市人满为患,又于1993年一下辟出文庙、曹安路、旱桥、昆明路、本溪路等五大蟋市。其中尤以文庙为盛。
1998年秋,我到上海出差时,曾一睹文庙蟋市的火爆。
这里的卖虫者、买虫者、观虫者亚肩叠背,磕头碰脑;声声叫卖,此伏彼起;阵阵喝彩,涛涌浪涨。任何消费市场与这虫市相比,都会黯然失色。由两万余众汇成的气浪声波,简直要把文庙中那耳不杂听、目不斜视的孔老夫子端庄斯文的雕像给冲歪了……
小虫的价格更令我咋舌,这文庙虫市上,到处挂有一块块黑板,上面各自醒目地写有:“玉顶射弓红”15000元,参观费15元;“白黄大翅”1万元,参观费10元;“寿星头”8000元,参观费8元……在黑板下的摊点上,还摆有各种出版社刊行的精美的斗蟋图册,上面印有各色名虫的玉照。有的摊主,还将自己所持有的名虫,拍成了放大十数倍的彩照,挂诸店旁,招徕买者……
文庙蟋市的市场管理人员告诉我,这里每天成交的小虫多达几十万只,价格高低不一。本地一般小虫一只10元左右,是家长买给小孩玩的;从外地贩来的小虫,价格也很悬殊,一般百元左右一只,这种虫能被多数虫迷所接受,至于名虫的价格,那就由交易双方各自去定了……
津、杭、苏等斗蟋热火的城市的蟋市,也是这般热闹。
正如绿茵场上欧洲的足球先生和中国乙级队的球员,其身价不可同日而语,也如我国演艺界的歌手,县级文工团的头号女伶与京城芳名盖世的女歌星之出场价有着天壤之别一样;同是两须两牙两尾六爪的斗蟋,其各自的身价,竟也判若云泥。一只虫王,在港澳台地区及东南亚一些国家,能换一辆豪华车早就不是奇闻。在宁阳,王爵民父子捕获的一只上品虫,被上海虫贩转卖到澳门,竟被炒到17万元。
小精灵从大自然母亲怀抱里再次被变成商品后,因了它们的价格高低贵贱不同,也因虫主想从它们身上得到的欲求不一,它们又身分五等,有的成为盆中贵族、绅士,有的则沦为罐中的监犯囚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