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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课离婚必读
合理分配。如事先不确定好,事后再翻悔和重新起诉,则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身心负担。

    如果经过协议,拥有部分家产,最好请律师确证其产权是否清楚,有没有应付未付的各种贷款、账单、税务等,若有应重新补上。

    3认真思考孩子的归属问题

    考虑孩子的归属与抚养,这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千万不能感情用事。无论如何,孩子是受害者,你们夫妻的离异,意味着孩子将失去父爱或母爱。在考虑这个问题时,一要看双方的社会地位、生活能力、责任心以及经济实力;二要看孩子本身的意愿。总之,不论归属于谁,都要为孩子着想。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愿意抚养孩子,那么孩子就应归属于哪一方。千万不能为夫妻之间的恩恩怨怨而在孩子受伤的稚嫩的心上再洒一把盐。

    4不要因担心影响孩子而勉强不离婚

    当夫妻两人在一起生活不协调时,是很不好过的。与其勉强维持婚姻关系,互相拖累,不如结束这不开心的一对,分开后或许会变成开心的两对。但一些夫妻顾及下一代的幸福,不让他们成为无父或无母的孩子,通常会勉强维持婚姻关系,但已没有了爱情这一婚姻基础。当然,这种做法有他的合理性,因为家庭破裂对孩子的影响的确很大,会伤害他们的心灵,使他们成为无辜受害者。但是,一对不和的夫妻,貌合神离,勾心斗角,或者整天吵吵闹闹,同样会给孩子很坏的影响。他们会左右做人难,或者觉得在这不和谐的家庭里,生活实在没有意思。与其这样不如夫妻分手,为孩子重新安排生活,说不定情况还会有好转。

    维系婚姻难,没有婚姻也很难。婚姻结束了,但痛苦并未消失。一系列后遗症会严重地危害人的心身健康。

    离婚通常会引起一些不良的心理因素:

    1失落感

    旷日持久的离婚诉讼结束了。昔日生活中的另一半已不复存在,又回到了婚前的独身生活(或许身边多了个孩子)。此时此刻,对于那些并未因为第三者介入而分手的人来说,大多数会有一种失落感。

    重新开始独身生活后,离婚前那种对对方难以容忍甚至是仇视的心情,也因离婚而告一段落。有些人会不自觉地回忆起过去的幸福时光,感到了失去了生活中最宝贵的部分,青春、爱情、家庭……

    对家庭的回忆及对分手的配偶(包括孩子)的现今生活的猜测想像经常缠绕心头。有的人感到失去了生活的意义,在他们心中,家庭、配偶、孩子本是他生活的中心,他的喜怒哀乐由此而引起,情感的产生及宣泄也以此为对象。如今家庭已经解体,他们心中茫然若失,长久不能习惯新的生活。

    2困惑感

    不少被动离婚者,对自己的配偶与自己分手感到困惑不解。他们平时自认是模范丈夫或贤妻良母,对婚姻自我感觉尚好。在接到离婚诉讼时,认定错在对方。于是,就会不断地向人诉说自己的无辜、对方的无情,以期博得人们的同情和怜悯,他们往往认识不到自身的缺憾对婚姻造成的破坏作用。

    事实上,婚姻的解体是缓慢而自然,一点一滴地潜袭而至的。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龃龉并未使许多夫妻感到婚姻巨变将临。当一方醒悟到不能再继续下去时,另一方始终不明白婚姻破裂的原因所在。也许他们将来会思索、会反省,但初期的困惑将会使他们产生种种怨天尤人的想法。

    生活中有的人追求实际的物质生活,有的人追求充实的精神生活。假如这两种人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加以适当的调整,家庭生活必然会产生尖锐的冲突,而且会使婚姻的存续成为不可能。往往有这种情形,婚姻解体后,对婚姻破裂百思不得其解的一方,宁肯相信对方是因为喜新厌旧之类的原因,而不相信仅仅是精神因素所致。

    无论离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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