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只是我还放不开
比较像梁朝伟。
相亲男六号:你觉得等会儿去如家好还是汉庭好?不如去七天连锁,我有会员卡。
相亲男七号:等会儿分摊每个人是十八块零七毛五,我付十八块八好了。
相亲男八号:我们今天约的时间是七点,但其实我四点钟就来了,一直在等你出现。不过你真的不用道歉。
相亲男九号:孙小姐,我对你很满意,希望你以后每天给我打电话。
相亲男十号:我前女友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女人,你能想象她七年如一日地给我煮早餐、洗内裤吗?要是她有北京户口,我就娶她了。
相亲男十一号:薪水高也有薪水高的烦恼,每见到一个追我的女人,我都觉得她们是为了我的钱。孙小姐,你不会是那种人吧?
……
大三那个暑假,被十一位极品男重创后的孙菀几乎产生了厌世之感,借口备战考研,义无反顾投身题海。无论黎美静在家摔杯打碗还是呼天抢地,孙菀抵死也不肯再相亲。
黎美静无计可施,只好放低姿态,请孙菀再去相最后一个。她发誓如果这个还不能入孙菀的眼,以后就再不过问此事了。
孙菀见她说得诚恳,心想再见一个极品,凑齐“北京十二怪”,就能落得清静,也不失为一件上算的事,就勉强答应了。
傍晚七时许,孙菀准时出现在相亲男定的西餐厅里。餐厅在西三环,环境幽雅,灯光柔和。这还是孙菀第一次在这么有情调的地方相亲,暗想这次倒还有点靠谱。等见了那相亲男,一切就显得更靠谱了:那男人虽谈不上帅,但长得干练精神,虽不高,但也不至于需要她穿平跟鞋来迁就,衣着打扮也绝没有不合时宜之处,相反还颇有格调。孙菀一眼就看出,他身上的白衬衣是卓临城常穿的某个牌子。
因着那件白衬衣,整个相亲过程,孙菀都有些神思恍惚,无论是喝水还是切牛排时,目光总忍不住去瞟他的衣服。那相亲男见了,顺势几度在喝红酒时露出手腕间的宝玑。
见孙菀兴致不高,他也骄矜得很,自顾自地切着牛排,喝着酒,偶尔问一句孙菀对未来有何安排。
孙菀见他发问,出于礼貌,便停下刀叉,思考了一下,谈了一下自己的人生规划。
当他听到孙菀说到研究生毕业后打算背包去欧美游历一年时,忽然肃容打断孙菀,“不好意思,孙小姐,恕我冒昧,在我看来,你的人生规划实在过于浪漫主义,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当然,这是你们80、90后的通病。我的目的是找一个有家庭责任感的年轻女孩共建家庭,很显然,你虽然有北京户口,名校在读,外貌也很OK,但你不是适合我的那一个。”
他抬腕看了眼时间,招来侍应生,飞快埋单,“对不起,晚上我还有个商务应酬,需要提前走。你慢慢享用。”
起身拿外套的时候,他的动作顿了一下,转头看了眼孙菀,“也许早几年,我会追你。再见,祝你幸福。”
直到他的背影彻底消失,孙菀才回过神来,从吃完饭到秒杀她,那人只用了不到八分钟。这一刻,孙菀才明白,原来大多数人在挑选婚姻对象时,不会比挑一件衬衣感性。只要条件合适,志同道合,八分钟就能成就一段婚姻,至于“爱情”,那是个什么玩意儿?电影荧幕上,金刚为爱人殒身帝国大厦够惨烈了吧,最后却也只能沦为一个有关“打飞机”的搞笑段子。
孙菀忽然觉得自己有点不合时宜。她想,也许黎美静是对的,是她错了太多。
那天傍晚闷热得超乎寻常,黑色的夜幕上,铅灰色的层云将整个城市裹得严严实实。倘若有心抬头看看,不难发现那铅灰色的背后,似乎酝酿翻涌着别的什么。
但孙菀显然不是有心人,她紧紧攥着拎包,失魂落魄地行走在街道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