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六章 巡回教学
门了。有个符合特顿所做“侧写”的年轻人应声开门时,没等警察开口说出那句反复练习的问话,便脱口说道:“好吧,你们抓我算抓对了。”

    尽管当时看起来特顿是在玩什么从帽子里变出兔子的魔术,他所描述的嫌疑人类型和作案情形却是有逻辑可循的。多年以来,我们使这种逻辑越来越严谨,把他和帕特·马拉尼利用业余时间涉猎的研究变成打击暴力犯罪的一种重要武器。

    如同在某一领域取得进步时常发生的那样,这一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是意外的收获。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作为行为科学科教官,其实并不认为当时就已清楚我是在做什么,只是觉得我需要一种方法去获得更多的第一手信息。

    当我到匡蒂科任职时,马拉尼正准备离任,而特顿成了全科的一把手。于是,帮助我熟悉业务的责任就落在年龄资历与我最相仿的两个人身上:迪克·奥尔特和鲍勃·雷斯勒。迪克大约长我六岁,而鲍勃比我大八岁。两人在调入调查局前都在陆军干过宪兵。应用犯罪心理学在全国学院为期11周的课程中大约占了40小时的课堂教学,所以帮助新手熟悉业务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让他参与“巡回学校”,即由匡蒂科派出教官到遍布全美各地的警察局和学校以高度压缩的形式讲授同一类型的课程。这种授课形式广受欢迎,通常会有一连串客户等候我们送课上门,而发出邀请的人主要都是那些曾经参加过全部全国学院课程学习的警长和高级警官。跟随一位资深教官外出,在两周时间里观摩他的讲课,确实是一种快捷的途径,有助于你熟悉自己应该教些什么。就这样我开始与鲍勃一同上路。

    巡回学校有一套标准的规矩。你要在星期日离家上路,从星期一上午到星期五在某地警察局或者学校进行课堂教学,然后再到下一个学校重讲一遍。没过多久,你开始觉得自己俨然成了“荒原奇侠”或是“孤胆骑警”,策马进城,尽其所能帮助当地居民,完成使命后又悄悄骑马离去。有时候我真想留下一颗“银制子弹”,好让他们不会忘记我们。

    从一开始,我就对凭借“道听途说”进行教学的做法感到彳:大自在。大多数教官,其中以我为最,对于堂上讲解的大部分案件缺乏第一手经验。这就很像是在大学里讲授犯罪学,讲课的教授在大多数情况下从未走上街头处理过他们所讨论的案子。这门课的许多内容已蜕变成“战斗故事”,最初由亲自办案的警官讲述,后来不断加油添酱,直到最后与实际发生的事情几乎没有多大联系。到我开始教学时,情况已经演化到了这种地步:当教官在课堂上对某一案件发表评论时,只有亲身参与办案的学员会反驳!最糟糕的是,这位教官始终不肯放弃错误的说法,反而经常固执己见,即使当着实际办案人员的面也硬是不认错。这种授课方式和态度遗害无穷,它使得你的学生对你讲述的其他知识也失去了信任,不管他们是否有过亲身经历。

    我面临的另一难题是,我刚刚年满32岁,看上去还要年轻些。我的教学对象可是久经考验的警察,其中不少人要大我10至15岁。我如何才能具有权威性,或者说如何向他们传授知识呢?在谋杀案调查方面,我的第一手经历大多是在底特律和密尔沃基那些经验丰富的调查杀人案的警察帮助之下获得的,而我现在站在这里,却要告诉像他们一样经验丰富的人如何去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因此在面对这帮家伙之前,我认为最好要明白自己要说些什么,凡是不明白之处,最好抓紧时间弄懂弄通。

    我在这方面并不笨。开始讲课前,我会提问班上有没有人在我当天打算在堂上讨论的犯罪案件方面有过直接经历。比如说,如果我要讨论的是查尔斯·曼森一案,我首先会问:“在座的各位有没有来自洛杉矶警察局的?有哪位办理过此案吗?”如果凑巧有的话,我就会请他对我们讲述一遍此案的所有细节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心理神探·美国联邦调查局系列犯罪破案揭秘简介 >心理神探·美国联邦调查局系列犯罪破案揭秘目录 > 第六章 巡回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