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五年 夏 【1034 韦总裁没有想到建奴如此不堪一击】
,一是清军部队的素质不足以单纯靠射击击溃敌方。
二是鸟铳、抬枪这样的火枪不足以胜任线列战争的需要。
像晚清那种低素质军队,如果拉出去排队枪毙。
最多也就对射几轮,装填效率就会严重下降。
很多人会逃跑或者趴在地上躲子弹,这时候就必须让肉搏部队顶上去。
而火绳枪的火力密度也不足以完全靠射击在有效射程内打退敌军肉搏冲锋,充其量只能削弱对方和打乱阵型,但是燧发枪却可以做到。
因此清军火枪兵只能像西班牙方阵那样,打几轮就退下去。
即便是欧洲军队也是先有燧发枪后有线列阵的。
所谓近代军队,他们继承了古典****时期的军队的传统,强调纪律和集体配合,而非个人的战技和武勇。
他们装备了火枪,不是因为那个时期的火枪在性能指标上优于弓箭,而是加装了刺刀的火枪可以让他们兼顾远射和肉搏,从而让他们的组织纪律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战场上,他们以连为单位列成严整的横队,此时一个营甚至一个连就是一个独立的战术单位。
这个单位可以独立胜任进攻,固守,远程射击和白刃格斗,反骑兵等所有步兵战术任务。
他们的上级指挥官只需要按照既定的作战条例对他们进行部署,结合战场情况来调整兵力分布,这一个个战术单位就能胜任所有的作战任务。
这类全能兵种对战场有着全能的适应性,不必再像西班牙方阵或者朱棣的神机营那样让火枪手和肉搏步兵交替前出,轮番变幻位置。
因此其阵型灵活程度和机动性也远远超过前者。
散兵阵线不是更灵活。
但是,当时的火枪不够先进,射速和射程都不够,一支部队还不能只依靠火器打得对手完全不能近身肉搏,用弓箭也不可能。
更不要说风驰电掣的骑兵了,这样的情况下用散兵队列作为军队支柱无异于自杀。
当时的线列步兵前进时需要鼓点来控制步伐,每走一百步需要半分钟时间来整队。
队形稍稍错位并不会对射击时的火力密度和士气有着丝毫影响。
整队的目的在于,让线列步兵保持严密的队形能确保整个部队铁板一块。
近代军队的肉搏可不是打群架,而是和马其顿方阵一样一排人戳戳戳。
在七年战争时的罗斯巴赫战役中,法军和神圣罗马帝国军正是因为队形不严整导致变阵时脱节,被普鲁士骑兵一次冲垮。
被打散的线列步兵是没有战斗力的,因为他们平时所接受的格斗训练就是站成队列往前刺。
在那个时代,把目不识丁的农民三个月训练成可用的线列步兵,秘诀就在于只需要通过体罚和高强度训练培养其对纪律的服从,然后教他们最简单也是最致命的攻击方式。
那样在近战接敌时,每一个士兵就不用去思考如何杀死敌人,而只是按照平时的训练那样,像一个机器一样一股脑往前戳,或者去填补死去的队友的位置。
至于他个人的安全则建立在整个阵型纪律严整的基础之上。
只要他们能依靠纪律和意志维持战阵在敌人攻击下不被突破,他们的敌人就拿他们毫无办法。
而一旦其阵线被突破,这些士兵就和没有受过军事训练的农民一样完全不堪一击。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会单打独斗。
他们所接受的训练完全是在教他们如何在外界因素重压下维持队形和保持纪律。
因此那个时候军队打仗拼的是意志,谁能忍受巨大的伤亡保持队形的严整,谁就是最终的胜利者。
队形先被打散的一方会被队形整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