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8章
对来不来里昂也有不同意见。雅尼克认为应该来里昂,这里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多的机会;键盘罗杰很想留在尼斯,那里他们有可观而且稳定的收入,而且也不用像走马灯一样,唱不上两首就下来;鼓手让对于不能够随心所欲的演奏他们原来风格的重金属音乐颇多微词。
我想的是,让年轻人唱歌不给钱,这个老板真讨厌。
那是凌晨四点多钟,夜总会打烊之后,工作人员在打扫,我跟雅尼克他们占了一张小台子喝酒,一个人过来给我们每个人的杯子都倒满香槟。他是个四十多岁的大胡子,眼睛很精明。雅尼克把我们介绍给对方,这是这家夜总会的老板扎斯先生,这是我的朋友齐小姐。
我说:“您的夜总会很棒。”
扎斯笑一笑,眼睛看着我说话,同时拍一拍雅尼克的肩膀:“您也这样认为是吗?谢谢您,这里不是一个旅游区的小酒馆,我呢,也只请真正出色的乐队。”
这个信息很重要:老板扎斯先生是看重雅尼克的乐队的,他亲自来斟酒,他想要他们留下来。
我说了,这个时侯的我很闲,没有功课,没有找到实习的地方,也没有情人来约会。我非常用功的念了四年半的商科,形成了一些职业的敏感,还有经丹尼海格调教过的对人和人之间复杂关系的嗅觉,这让我对雅尼克的个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在第二天下午找到他,想要替他们去跟扎斯先生谈一谈。
摇滚乐手们租了一个不大的两层小楼,三个人各占一间卧室,还有一个很宽敞的能操练的客厅和一个阳光很好的阁楼。
我到的时候,雅尼克在练琴,写谱子,他看看我:“干什么?你要做我们的经理人吗?”
“那倒不是,”我说,“只是我现在也没有个实习的地方,哦,你觉得我是一个商业间谍,不放心我,是不是?”
他笑起来:“你在说些什么啊?”
“我打算去跟扎斯先生谈一谈,”我说,“我要说服他给你们一份临时的合同,要有机会压轴,还要有不错的收入。”
“他不会同意的。”
“谈过了吗?”
“没有。不过,我知道如果我们走了,第二天就会有新的乐队顶上来,只为了能在这里唱歌,能认识好的制作人。”
我说:“让我试一试,试一试才知道。”
我给扎斯先生打了一个电话,跟他说,我代表雅尼克的乐队想要谈一谈合作的事情,我简单的说了一下我的要求,他略略沉吟之后同意在他在夜总会楼上的办公室见我。
那天我刚在他办公桌的对面坐下,扎斯先生就拿着一个漂亮的方盒子走过来,“啪”的一下,盒盖子弹开,里面是粗大的古巴雪茄,他说:“来一支?”
我看看他,把盖子扣上:“先生,这是好东西,事情谈成了,我再吸无妨。”
他哈哈笑起来:“小姐,你有二十没有?我女儿看上去都比你大。你要跟我谈什么?谈他们唱什么歌儿?谈我给多少钱?我告诉你,我玩摇滚乐的时候你们还都没出娘胎呢!重金属摇滚就是噪音,我的客人不喜欢,那么我的夜总会就不能用这个浪费时间。
你想让我付他们钱?
我给他们一个机会来里昂最好的夜总会唱歌,还要我给他们钱?
这真是自不量力,这真让人讨厌!”
他说话的时候,在我的身边转啊转啊,声音隆隆的,像对着我的耳朵喊话一样。全然不复我们之前见面的时候那颇让人心生好感的热情好客。
有的人就是这样的,声势极大,想要这样先声夺人,然后逼其就范。雅尼克他们也不容易。
我搔了搔耳朵,然后站起来,我看着他,觉得这么一个大胡子,大肚子,大嗓门的人十分占地方且让人不耐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