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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觉。
对于人,它是最有力量的一种幻觉。
具体表现是:人的信念。
这个幻觉是神存在的证据。
神是宇宙的意志。
神是人的认识的终极,但人不可靠,他会由于某个偶然而终止认识,这时,神就必须找到人的代替品。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神有停止工作的一刻。
神似乎总在工作着,从不停息,但人却无从了解神的工作。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人在宇宙中是最高等级的。
人是由有机物构成的。
构成人的元素,自然界都有。
自然界的元素或是质料比人身上具有的要多得多。
自然界创造了人这么一种认识,同理,也能创造别的认识。
神也许有很多选民。
人太简单,从构造上看,人由碳水化合物构成,太脆弱。
只有客观的知识对于人才具有价值。
常识是除人以外,其他动物都有的能力。
从认识的角度看,常识无意义。
人的感官所产生的感情是对认识的一个阻碍,因为它只同人本身交流,而无法与物质交流。
神没有感情,感情与认识毫无关系。
看――视觉,眼睛,显微镜,望远镜,还有,红外线仪,光谱仪,频谱仪等等,哪一种看到形式是物质本身?如何才能"看"到神?
人认识的方式:
顿悟:顿悟里包含的人性过多,因此,顿悟出来的思想缺乏说服力,因而缺乏价值。而且,顿悟本身也只是一个公设,一个猜测。
逻辑:逻辑中不含人性,是一种对事物的组织,它比感情更简洁,更具体,更客观。同样,逻辑也建立在公设上,并使公设更清晰。
逻辑是神存在的证据。
人性是有缺陷的,不完美的,复杂的,但在具体事物上,人性的目的十分明确。
神是完美的,是简洁的,但神的目的不明。
在认识事物时,人性与神性始终在人身上交织。
痛苦:认识的本质,也是神存在的证据。
痛苦起源于人对坏事物的预感,或幻觉。
对于一个事物来说,所谓坏事,就是使它不能保存原来性质,是使它改变、转化、异化或是消失、瓦解的一种性质。
痛苦与快感一样,是客观存在的。
存在:有,相对于无。
这是神存在的证椐。
欢乐:人存在的证明。它是主观的。
人发明了数学,这是可能与神交流的惟一的工具。
也可能数学是神教给人的。
如同大人教给孩子说话。
事物的演化:
意志――宇宙――地球――自然――无机物――有机物――生命――细胞――人。
人以后也许还有阶梯,也许没有,但最后一步还应回到意志。
原因:这个过程最完美,最简洁,因而,是神存在的证据。
自由意志:人与神都有的一种东西。
自由意志存在的形式是神存在的证据。
自由意志与无意志是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这个事物就是神。
认识通向两个方面――一个是:痛苦――毁灭――虚无。
另一个是:喜悦――建设――完美。
神是由这两种力量综合而成。
意识是不是一种力量?
意志是不是一种力量?
意识与意志,两者互为对方的表现形式。
两者的背后是一种力量。
力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