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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壹

    我叫夏天。二十六岁,作家。此刻,却是冬天。

    风起来的时候,我正在路上走着,带了点略微和缓的心情。脚步并不怎么快,但觉得冷,冷到必须把脸埋进一条两米长的围巾里,上面或许还有几颗没来得及风干的眼泪。我很想加速前进,却走得越来越慢。打一个街角的弯,便在风里却步。这条狭长小街的两旁,站满了卖盆竹的小摊贩。盆竹用红丝带扎好,有欣欣向荣的彩头,应了年关的景。他们还搭卖一些玫瑰。当然,今天这些花骨朵的价格和昨天相比,有天壤之别,因为已经是二月十五日,情人节的第二天。

    我挑了一大把粉色的珍珠梅,付钱的时候顺便打开了手机。有几条短信,全是未接电话的通知,其中一条是顾姳的。几个小时前,她穿了件烟灰色的羊绒大衣,里面衬一袭浅绿色长羊毛荷叶领开衫,并戴着一副GUCCI的太阳眼镜,站在“时光”咖啡馆门口等我。她头发很长,在尚很灿烂的阳光里显得艳人,从小就习以为常的艳人。

    “时光”咖啡馆开在襄阳路的南端,里里外外才二十来平米的地方,一到下午便坐满了人,一半老外,一半文艺男女青年,搭配些轻快调子的古巴音乐,常常显得欢快、杂乱而闹哄哄。平时,我和顾姳都很喜欢它的卡布基诺和布朗尼蛋糕,但今天又觉得这其实并不是个谈私话的好地方,于是转身出门去想寻他处坐下说话,却突然被人叫住了:“夏天!”

    我转过身去,粗略地在人堆里扫视,没有发现声音的来源,但知道那是男人的声音。

    我捏了捏顾姳的胳膊,脸上还留了点呆滞的痕迹,僵着脸,眼神孱弱涣散,茫然地问道:“谁叫我?”

    话音刚落,有个穿黑色西装、花衬衫的男人在角落里举起了手。定睛一看,是英昊。

    三年前,英昊是《今日早报》“城市生活”版面的负责人,打扮非常“朋克”,喜欢破旧牛仔裤和浅褐色的有框眼镜,常常是耳朵里塞一副耳机双手抄在口袋里便疲沓沓地来上班了。他也会发出一些尖锐的笑声,那种笑声很像我在北京认识的那些玩摇滚的男人。可今天,英昊不仅身份有所变化,打扮也变了,即便连笑容和笑声也都完全不同。他看上去很干净,一把长发扎在脑后,干净得有些出乎我的意料。要知道,在过去我的概念里,“朋克装”男人是“不修边幅”的代名词。而此刻,换了种打扮的英昊,递给顾姳的名片抬头也换了,上面印着几个油光小字:xx时尚杂志执行主编。

    我说:“听说你要结婚了呀。”说这话的时候,话里有好几层意思。我想英昊听懂了。他显得有些无所适从,半天才迸出两个字:“是的。”而后是些寒暄客套的假话,官场得很。今天忽然发现这个男人在语言表达的方式上愈发亲近了他的堂哥英飒,只是显得有那么点不自然和局促,好像这些本不该他用的措辞堂皇地被用了,自己心里也发虚。

    走出“时光”的时候,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上一次见到英昊已经是一年前。那时候他还没有留长发,我们在一间五星级酒店的餐厅里遇见。当时他具体穿了些什么,我已无明显记忆,但收拾得肯定不如今天精心,所以这猛然一见才会如此地心生意外。但其实,因为艾贝蒂的缘故,“英昊”这个名字一直都还在我的生活里打转,耳边常常响起,好像很熟络。虽然真遇见了人,隔了那许久之后,又难免心觉生疏。

    从“时光”里退出身来,我和顾姳寻得一间相对宽敞安静的酒馆。坐到角落里,她想听我说话,可我只是一味地掉眼泪,叙述得断断续续。而顾姳则坐在对面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即出去找几个小混混来把戴方克打一顿。

    “他真是个混蛋!”顾姳说。因为情绪激动,声音没有控制好,几个邻桌的老外转过头来看我们,服务生也站在吧台里一边佯装擦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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