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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冬6-10
候,我也不是成心,也不是有坏心眼,只是不忍舍去那一丁点儿的自在。许多事物,是相辅相成的,两者共同完成一项任务,比如买与卖,再比如犯错与挨批。既然按不守纪律惩治我,就等于认可我做个不守纪律的坏学生。我也就心安理得,如同收了我的钱,就准许我拿走他的东西一样,这也是一种交易。作为交易的一方,我只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就行了,至于那一半义务,就让先生操心去吧。就象买东西,我只要东西,要钱是他的事,他若是不要,或是出于好心,或是已经记在了帐上,秋后要一起算的。

    人在有些方面很象苍蝇,香臭不分,只要有味,只认刺激,所以隋朝的那个武将(不能记他的名字)说:要么千古流芳,要么遗臭万年。千百年过去了,名声老不烂的,人们统一叫他们伟人。根据我的研究,伟人却具有两个特点:

    其一,异常早熟的情欲。卢梭在里供认,八岁时对三十岁的朗非尔西埃小姐,当时他的教师,心怀不轨。他惹她生气,诱她责打他,只是为了她的素手能碰到他的身子。五十岁时,对他睡在她床上的几夜记忆犹新。这方面的世界纪录属于维克多??雨果:在勃朗学校里,维克多两岁,校长的女儿罗丝小姐对他倍加照顾。维克多一早被送到学校,罗丝小姐还没起床,他就被放在她的床上。罗丝小姐起床穿衣,当着两岁的孩子,无须顾忌。不料罗丝小姐赤裸的大腿,穿长袜的动作等等以及一些其它的细节深深打动了两岁的雨果。半个世纪过去了,这段秩事被堂而皇之地载进了他的回忆录。

    其二,便是不守规矩。自古英雄多无赖:项羽看从他前面过去的秦始皇威风,便指着赢政对他大伯说:“彼可取而代之也。”曹操小的时候,飞鹰走狗,游荡无度,他叔叔告诉他爹,他害怕了。后来有一次遇见他叔父,他就装出个怪脸,说自己中了恶风。叔父告诉他父亲。父亲马上把他叫来一看,好好的呀,他就势向父亲诉苦:“我没有中风,只是叔父不喜欢我。”以后,他叔父再说他什么坏话,父亲都不再信了,至于朱元璋更是从里到外的地痞,野庙的花和尚,“半部论语安天下”的蒋介石是如假包换的流氓。守规矩的人倍受赞扬,破规矩的人万古流芳,历史只记住大坏蛋,杀人狂,只记住血流成河的兴亡。

    历史的陶轮旋转至今,十条的中学生守则变成二十七条校规,再衍成最新的五部四十条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照这样下去,我们会被限制迈门槛必须用哪只脚的。

    树大了招风,猪肥了被宰,规矩多了难免是要被破的。麦克阿瑟说过:

    “只有违反纪律,才能让你出名。”不犯错误的学生,有时就象没有过禁书的作家,没打过离婚的演员,名头却不会响亮。学友们嘴上不说,心里认为你没有长开,还是个雏儿。

    所以,闯祸的学生有一种近似英雄的荣誉感,跟“表扬”搭配的动词,作学生的却用“遭到”。逗女孩子是开胃话梅,犯点小错是业余爱好。

    可是前天操场上的现场演出(现演),我尽了最大努力,也轻松不起来。

    向前面走去的时候,我把周围的人想像成被我检阅的士兵,可迈起步子来觉着自己就是不像拿破仑。我又把自己想像成仁人志士,这样在麻木不仁、不觉醒的阿Q们的注视下,伴着我的“恋人”,走向断头台,又有革命又有爱情,多好。可就是觉着旁边的“她”不应该是她,哪怕是茹亚,哪怕是黄根儿。

    站在前面,我才明白什么叫众目睽睽。背对着这帮长眼睛的人,我知道他们在看我,因为后背冷热不均,后项,强间,脑户,灵台,至阳,魂门几处大穴热得出奇。“目光如刀”,如果“如”换成“是”,我就被刀子戳得可以用来淘米了。我真气愤,多好的天呀,一群群养得象鸡一样的鸽子,分不清黑白的云,他们为什么不看呢?   “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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