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上。牌子的重量恰到好处,既使我抬不起头又不至于戴它不动。但我光顾了看热闹却疏忽了看他们给我套的牌子上写的是什么字,一吊在我下颏底下我就看不清楚了。我担心那上面胡写些什么杀人放火抢劫强奸之类的词。在游街的路上我一直担心的是这件事。我虽然知道这真正叫“死要面子”但积习难改。这天太阳特别亮,真可说是光芒万丈。忙来忙去等车队开到街上已是正午。我看见无数张大汗淋漓的脸眉飞色舞,他们傻望着我的表情可爱得到了极点。我尽量想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出对我牌子上写的字是什么反应但终属枉然。过了一会儿我才恍然大悟:他们对罪名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只是这场把戏;枪毙谁并没有关系,只要有枪毙的场面看就行。
还有的妇女拖着孩子来看。在母亲怀里的孩子对我指手画脚使我不由得心花怒放。我想孩子是不识字的,孩子来得越多越好。若干年后某一位政府首长指责我写的小说语涉色情,说会给青少年以不良的影响。我受到这种指责时的感觉就如同这时被枪毙的感觉。我想十八岁以下的孩子的确不适宜阅读我的作品,他们最好经常看枪毙人。这种场面既有娱乐性又可使他们受到教育。
十几辆大卡车在城里游了一圈最后开到主会场。主会场设在城郊的一片坟地上,便于首长们宣布完我们的罪行就地枪决掉。这块坟地我曾经来过,我恍惚记得我和哪一个可爱的女人在这里散过步。但旋即我就知道记错了,我和她在某一片坟地上散步肯定是上一辈子的事。如果是这辈子发生的事那么生活奇特和残酷得就不可思议。这些年来我经常把上一辈子的事譬如厨师向妈妈报帐之类和这一辈子的遭遇混在一起,这说明我的神经出了毛病。
也许枪毙一次能把它医好?
我想着怎样医治我的神经就没专心听首长的讲话。只断断续续地听他说什么“一打三反”“六种人十种表现”,什么第一第二第三之类的数字。我想我们中国人真是聪明绝顶,我们能把无穷无尽的世界和世界无穷无尽的变化统统用极明确的数字归纳起来然后分门别类。这种世界观妙就妙在能使人的头脑变得极为简单。正在我出神时却又被水蛭咬了一口。我听见首长在历数我的罪过:我在一九五七年写反动诗疯狂向党进攻,后来劳改两次也死不悔改,在文化大革命中还想翻案等等等等。听了后我感激涕零。我想我一九五七年就犯了罪直到十几年后才把我枪毙,读遍了世界历史也找不到这样宽大的处理。
但是猛地一阵震天动地的喊声打断了我的忏悔。我由下朝上翻起眼睛,只看见台下突然长出一片森林似的胳膊。因为人们都在地上盘腿而坐,所以我竟以为无数的胳膊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顿时我浑身战栗。我恐惧的不是人们愤怒地喊着口号要求把我们枪毙,我恐惧的是在我的幻觉中所有的人都被活埋了。喊完了口号会场仍未平息,到处响着嘈杂的嗡嗡声。我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群情激愤”。这时两名雄赳赳的战士一把抓住我的后衣领,熟练地往右一拧朝前一搡。我知道我该走了。我们一个一个看着前面人的脚后跟鱼贯地退出会场。奇怪的是我前面的那位死囚竟穿着两只不同的鞋。幸亏他两只不同的鞋都朝一个方向走,不然我便不知道何去何从。因为两只不同的鞋都朝一个方向走就省去了我再费脑筋去辨别究竟应该跟着哪只鞋,所以我还有空闲到处寻找他。
我必须找到他。因为就在我刚刚向右转的一刹那我明明看见我前面不远处有片花布,那花色和他老婆叫他买的完全一样。那片花布穿在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身上,蓝色的底子,碎小的白色斑点。奇怪的是那片花布上也挂了一块大牌子,大牌子一直拖到小女孩的脚背上。我想那块大牌子可能是花布的商品广告。百货公司新进了货,我必须告诉他那种花布还没等我死便被我找着了。
我们被推到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