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康正行,对不起。」 ,一九九九。
康正行
我在士林附近,靠近河堤的地方租了一间老房子,房子本来就不大,旧旧的,但是我在房间里头,摆了一张小小的弹簧床,一些简单的家具(多半是二手的。),一个小收音机,看起来还算舒适。
门外有一颗大树,飘下的叶片总是在窗台上显得零零落落。
大学联考的分数真的不高,至少比我爸期待的低了许多,虽然我还是填上了一间台北的私立大学的社工系,不过我爸却逼着我准备重考。在闹了一场家庭革命之后,我答应我爸,我先到台北补习,等到开学,我会一边念大学,一边准备明年的大学考试。
我爸担心我在台北鬼混,所以买了一只手机给我(这是我生平第一只手机,海豚机。),他还要求我只要是看到家里的电话打来,不管正在做什么都得接听,所以我经常保持关机状态,假装电池老是没电。
而我在高中毕业之后,大学开学之前,就一个人从东部到了台北,找个地方住,找个补习班读,每个月,等着我爸汇一万块钱到我的户头里。
不过,也不能说是只有「我」一个人。
杜慧嘉也来到台北,她考上了国立大学的外文系,在我住的地方不远,找了间公寓五楼跟另一个女生合住。这些日子,她常常会带着她煮的东西来敲我的门,我每次都说不用了,这样麻烦她,但是她只说,反正她不习惯一个人吃晚餐。
还有,余守恒,他理所当然地考上了台北的体育大学,现在住在他们学校的男生宿舍里,常常会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他的手机现在开着,有事可以打给他。
我本来以为高中毕业之后,会各奔东西,人事全非的。结果没有,除了从东部那个乡镇,来到台北这个都市,除了学校不同,没有在同个班上,我和这唯一的两个朋友还是时常会碰面。
害我在高中毕业典礼大合唱骊歌的时候,都白哭了。
余守恒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说,他们学校开学的第一天,九月二十日,也就是明天晚上,他们系上会举办一场迎新舞会,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只是随手把这个讯息写在纸条上,夹在书桌前,就在王菲新出的「只爱陌生人」专辑旁边(买回来的时候,我把「推翻」反复听了十几遍)。
为什么要找我去?
他说,舞会要求一定要携伴参加。
我不想胡思乱想,因为每次的胡思乱想到最终,还是胡思乱想而已。
天啊,我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我自己都被搞糊涂了,什么胡思乱想最后还是胡思乱想的胡思乱想?
其实从高三在莫名其妙的游泳比赛那天之后,我们的相处开始渐渐变得不一样了,不过我也不确定到底是哪种不一样,我们之间的对话开始变得模糊,就连很多举动都显得暧昧(也不是那种暧昧的暧昧。)。
一直到现在,我还在怀疑,我们现在保有的友情关系,到底是因为这好几年以来的习惯,还是因为我们彼此可以回避掉一些什么?
但是我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当我们慢慢长大之后,我们两个人自己的秘密也跟着越来越多。
「喂?我是,嗯,那我们就约在麦当劳好了,好,待会见。」
他不是余守恒。
他是我们系上一个学长,我上一届的直属学长,我们在前几天的迎新餐会上认识的,他很高,我不确定到底有多高,但是应该比余守恒高,他喜欢笑,笑起来比余守恒还多了点腼腆,虽然他不常打篮球,但是运动上面也不比余守恒逊色,而且智商一定远超过余守恒。
可恶,我怎么老是拿来跟余守恒比较?
他行为举止相当成熟,习惯照顾其他人,平常会打通电话问问我的状况,是不是吃饱了?课表看了没?书单上的书记得不要忘了买,如果没有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