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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 (1)
人想必更为美丽……”

    太初看了信笑,“见了真人,他们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详太初,“中国人很奇怪,他们审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标准而行的,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白皮肤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这些标准,但外国女郎谁没有这样的条件?所以你被埋没了这些年,回香港罢,保证满街有人向你搭讪的。”

    “我才不回香港,”她笑,“爸说那地方最罪恶不过。”

    岳丈大人灌输给女儿的常识真是惊人,惊人的偏见。

    我欲纠正他,又怕太初不高兴——“你跟其他的人一样,都不喜欢我父亲。”所以三缄其口。

    香港是一个很可爱的地方,将来我是要回去的,这些事慢慢再与太初争论不迟。她是一个非常纯真的女子,容易说话。

    父母完全同意我们的婚事,父亲因生意忙,不能来参加我们订婚,寄了两张来回飞机票来,叫我们返家一次。

    太初很犹豫,因她尚未毕业,假期很短,又怕她父亲不让她走这一趟。

    我说得很明白,我决不做她不悦的事情,倘若她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她感动了,真是个好女孩子。

    方老先生捧着劣质白兰地的杯子,沉吟半晌,不作答。

    太初恳切地看着她父亲那张失意潦倒的脸。老实说,我绝对被太初感动,因此也对方老刮目相看,一个男人若得到他女儿大量的爱,他就不是一个简单的父亲,他必然有他可取之处的。

    他缓缓地说:“你跟棠华去吧,你快做他家的人,自然要听他们的话,他们疼你才会邀你回去。”

    我很高兴。

    “棠华,”他苦涩地说,“你要好好地照顾我这个女儿。”

    “爸,”太初说,“你这什么话呢?我们去两个星期就回来的,我才不要离开你。”她过去搂着父亲的肩膀。

    方老的眼睛润湿了,他说:“是,我真有个好女儿。”

    太初说:“爸,棠哥哥说过的,若果我不回香港,他也不回去。”

    “呵,”岳丈大人又说,“我还有个好女婿。”

    太初说:“爸,你好好保重身体。”

    “我晓得,我又不是孩子。”他抚着太初的长发,“你自己当心,说话之前看看棠华面色,香港不比圣荷西,太率直人家见怪的。”

    “是,爸爸。”

    我好性子地赔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个一事无成的失败者,彻底地失败倒也好,偏偏他又成功过一次,娶了个非凡的妻子,而她在与他共度十年的光阴后离开他,使他以后的日子过得像僵尸般。

    可怜的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还不至于自私到不给予女儿自由,我非常感激他。

    我们获得他同意后,心头放下一块大石,我与他之间有了新谅解。

    “爸,”我说,“你也要好好地照顾自己。”

    他露出一丝笑容,说道:“棠华,很好,你很好。”

    太初后来跟我说:她一见她父亲那个落魄样,就忍不住恨她的母亲了。

    身为他们的女儿,她那样说是对的。可是一个女人不能因那个男人可怜而陪他一生,她可怜他,谁可怜她?

    太初不会明白这一点,对于她,方协文再沦落再不争气,也还是她钟爱的父亲。我爱太初,也爱她这点痴情。

    太初左眼角下有一颗小小的疤痕,这是她整张脸上唯一的缺憾美,像一粒麻子。跟她说话的时候,我习惯指一指那颗白斑。

    她说:“这从前是一颗痣。”

    “从前是一颗痣?现在怎么没有了?”我诧异地问。

    “爸说是泪痣,泪痣不是好现象,故此找医生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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