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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 (1)
愉快。

    太初实在太可爱。

    复活节我们到黄石公园露营,开心了一个星期。这家伙,文的她行,武的她也能,我们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炒鸡蛋,在冰凉的溪水中洗澡洗头发,夜间躺在睡袋中仰看满天的星斗。

    神仙还不及我们快活,神仙有什么好?

    太初很少说到她家的事,认识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的父母已经离婚,她跟父亲住。方老先生(其实也不算老,四十八岁)经济情形并不算太好,在一间银行做了二十多年也未见升职,可是他也并不辞职,不知为什么,他老给我一种潦倒的感觉,我与他吃过两次饭,他喜欢喝酒,在美国一般人能喝到什么好酒?老抱着一瓶三星白兰地。身上的西装很皱,领带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经放弃了,精神萎靡。

    因太初的缘故,我对他很温和。

    太初爱她的父亲,也容忍她的父亲。

    方老唯一的生机,就是太初。两人相依为命,怕已经长远。

    我问太初,“你母亲为何离开他?”

    “她嫌他穷。”太初气鼓鼓地说。

    恐怕没有这样简单吧,我莞尔。但凡像方协文这样的丈夫,多数愿意相信妻子离开他,是因为他穷。

    因贪慕虚荣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于是他胜利了。

    我没出声,太初爱她的父亲,我呢,我总得爱屋及乌。

    太初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将父亲送我的金表转送于她。

    她不肯接受,说太名贵,且我留着有纪念价值。

    我说:“买别的礼物,我亦买得起,什么胸针项链戒指之类,但街上买得回来的东西,未免轻率,如你不肯收下这个金表,那我就难过得很了。”

    她马上把金表系在腰上,我觉得咱俩有“大事已定”的预兆。

    太初说:“来,帮我到邮局去,将这个包裹退回去。”

    “什么包裹?这么大包。”

    她不响。

    我看包裹纸,一边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黄玫瑰,香港落阳道三号。”我问:“谁?”

    太初不答。

    “为什么要退回去?”

    太初不响。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问,“喂,方太初,说话呀。”

    她叹口气,细细声说:“这个人嘛,就是我那母亲。”

    “你母亲?叫黄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这样的缘故吗?”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点好奇心都没有?”我问,“打开看看。”

    “爸爸叫我立刻退回去。”她说。

    “又不是潘多拉的箱子,”我说,“既然是你母亲寄来的,至少打开来看看。”

    “过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东西来,爸都叫我退回去,我从没看过。”

    “随你。上代的恩怨不该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她犹豫。

    “也好,”她说,“你帮我拆开看看。”

    我七手八脚拆开,盒子里是一件长长的白纱衣,我抖开一看,两人都呆住。

    太初叹道:“衣裳竟可以做到这种地步,这简直是一件艺术品。”

    盒子中尚配着一双粉红色缎鞋。

    “是不是你的号码?”我问。

    “五号,正是,她怎么晓得的?”

    “看看,这里还有一封信,写给你。”

    太初忍不住,拆开来看,是一张美丽的生日卡,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字。

    太初一边看一边嘴里默默地念,我坐在一边观察她的神情,这张卡片写得很多,她的双眼渐渐红了,终于她放下那封信,将头靠在椅背上,呆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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