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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原来


    好像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

    照片上的女孩扎着马尾辫,大大的眼睛笑的弯弯的像月牙,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

    很熟悉的笑容,可是我已经很久没看到。

    以琛回来的时候,我还拿着皮夹怔怔的发呆,要塞回去已经来不及,索性大方地把钱放好还给他。

    “找的零钱。”

    “嗯。”他点头接过,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出了饭店我们步行至公交车站。那时候他刚刚工作一年,我则刚出社会,都没什么经济能力,交通工具还是选最便宜的公交车。

    等车的时候我们都没说话,我等的车很快就来,车快停住的时候他忽然出声叫我:

    “以玫。”

    我侧头看他。

    都市夜晚的五光十色斑驳地映在他身上,愈加显得他一身寂寥。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公交车渐开渐远,他的身影慢慢在我视野里模糊。

    脑子里反复响着他那句话——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何必以后,我一直都明白。

    只是我也不愿意将就。

    于是在这个人群满满的偌大都市,我们以同样的心情固执的孤单着。

    各自忙于各自的事业,我们渐渐比大学时代还要疏于联系。

    以前总害怕有这么一天,可是这一天还是到来。

    其实好像也没什么。

    我不伤心。

    因为已经习惯。

    以琛给了我漫长的时间去习惯。

    后来有一次他来公司接我一起回Y市探望生病的爸爸,在公司楼下等我的时候被我的一个女同事撞见。

    隔天那个女同事就问我他是谁,甚至露骨地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了。

    我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不过在美国。

    她眼睛中流露失望,有点不甘心地说:“异国恋啊,异地恋都会分手,异国恋很危险啦。”

    “不会,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坚持,“她会回来的。”

    同事大概惊异我表情的坚定:“何以玫,你又不是她,你怎么知道?”

    我没有再回答。

    只是在心里一遍一遍地跟自己说,她怎么可以不回来呢?

    他一直在等她。

    只是,我们都没料到时间竟然这么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一年,两年……第五年,第六年……

    第七年。

    那天我把妈妈做的酱菜带给他,塞进冰箱的时候发现里面什么食物都没有,空空荡荡的,于是我叫他去超市。

    周末的超市人潮汹涌。

    我边走边和以琛聊起彼此的近况,和他上次见面,已经是两个月前。

    然后我似乎听到什么东西倒塌的声音。

    不经意地回头。

    轰塌声中我看到她。

    从最后一次在肯德基见她,到现在,已经度过了七年时光。我却忽然觉得这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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