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离开的漫漫长路,转身――【童女之舞】自序
掉的辫子和还没玩完就被宣布结束的童年。之后,我花去生命中好长一段时间让自己再人群里看来不至于太畸形,吃力修补着那根基脆弱且倾斜的知识与生活能力。当然,为此我花去了同样多的时间力气在谴责写作,离开写作,隐藏写作。。。以及,赫然面对一个戒绝不掉写作,只剩下写作的自己。
九一年初,春雨午后在新竹某茶馆以便条纸写下【童女之舞】第一段,算是我微笑为自己断代的开始。小说,这考验我最多语言表达能力,暴露个人生命与思考塌陷或丰满部分最多的文体,最后是它,终结了我的徘徊。从十岁写作启蒙,经过二十年的刀光剑影,到三十岁,总算和“书写”之间有了真正和平相处,去绝硝烟的开始。
如果说写【童女之舞】的过程我致力于减法,那么【关于她的白发及其他】便是在练习除法,【断裂】有开根号的企图,【在父名之下】尝试从大纲的骨架开始一笔一笔堆塑,最接近我的启蒙期,有返璞之想望。四篇作品的写作过程都在做“剥离”的努力,剥离矫饰,以及对写作的抗拒。
至于,何以连续四篇小说都写同志?也有朋友好意提醒:“小心这样会被‘定位’。。。”但比起同性恋者在主流社会的被“定位”,小说作者个人所被加诸的框架又算什么呢?八〇年代尾声,丹麦以破天荒之姿完成同性恋者婚姻的合法化,九〇年代初,亚洲女同性恋联盟(ALN)与台湾第一个女同志团体“我们之间”诞生,然而多数存在于芸芸众生里,对上述革命大事不感痛痒,以及正四散台湾岛内外,面临而立之年,在家庭,事业与爱情的冲撞中打拼的我的同志朋友们,孤单者依旧孤单,不惯结盟者依然不结盟。选择在那个时代写下【童女之舞】,不能撇清说没有豪情壮志,但若仅仅只能举起一朵紫玫瑰的宣示,或者只能递送出去一朵紫玫瑰的祝福,其实,也没啥遗憾了。
已经多言至此,那么就再引述去年出版的某同志小说合集选录【关于她的白发及其他】时,我所写的一段后语吧:
“现在还有Rainbow,一位混过六〇年代的老友指点我。那儿,不是混九〇年代的人的地盘,而在八〇年代,台北最大一家Disco的霓虹曾烧亮那方夜空,仿佛红鹤神话曾挺立于寸草不生的拉斯维加斯。
我未依指示去寻找那杯彩虹酒。长老们乘时间的马车踢踏而去,我站在这儿仰望,并且想象自己瞳孔内有光折射成七十七重虹影。他们的迁徙路线无迹可寻,无车辙蹄印,无七色石出土,后裔们持续用力凿挖地层。
看到了。。。有没有?那是费文的一根白发自地底破土而出,其坚如钛金属,朝光的方向航行。”
没有人知道林布兰(Rembrandt van Rijn 1606-1669)晚年潦倒在阿姆斯特丹的贫民窟是以何种绝对的热情作画不辍,关于他的死亡无任何正式记载,只有维斯特教堂簿册上如此写着:“十月八日,画家林布兰葬于本教堂。他原住在罗森河畔,留下一个女儿鹤一个孙女。抬棺者十六人,丧葬费二十盾。”艺术史上的一代宗师沉默而去,除了作品没有为自己的存在多做诠释。“面对着自己最后一副肖像画,他轻轻笑了。安静地。一个画家能懂地他已全部明白。。。”三百年后,尚?惹内替林布兰如是说。
从离开的慢慢长途转过身来,我站在这里,单枪匹马,维持前倾的姿势,继续写小说,并且痴心妄想着:一个写作者能明白的,终有一日我能明白。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