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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麦丽素
兜转转那么久,还只是在吃麦丽素,一定会嘲笑我,他一定会发现他原来以为天资聪颖的徒弟原来是那么笨。我的师傅是我最好的师傅,他换了无数的女友却还要纯洁地担心我学不会弹吉他,学不会和男人谈恋爱。

    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好像回到了青春期,老想着要去死,老想着放弃我想要的红靴子、双桅船、星空和大海,死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管了,单让别人后悔去(其实根本不会有人为我后悔,当然我父母除外,但这不是我的目的)。可是,麦丽素,麦丽素是一个好东西,每当我口里嚼着这种甜而速溶的糖,我就原谅了生活,原谅了自己,就变得姑息和苟且,继续生猛活泼地活下去了。你知道,如果在自己的文章里都不能够任性,那么在生活中最好也恰如其分一些。

    从一个小女孩开始,我名正言顺地在这幢爬满常青藤的图书馆里呆了很多年。我知道当我用我的红色发卡别住书页时,那个曾经爱我的少年一定不会前来呼喊我的名字。我知道总有一天我必须离开这里。我却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容身之地。我不要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我憎恨突发事件,憎恨在谈恋爱的晚上美国袭击阿富汗。经过图书馆门前平整得做作的大草坪,我有时会怀念卡夫卡,就像怀念一个远行的弟兄。他是如此的落寞,和这个学校鲜亮明媚的青春格格不入。而我这个自以为是的愚笨女人,总要在那么迟钝那么迟钝之后,才可以突然理解他,为了我莫名其妙的文章而屈尊了他的名字。

    在图书馆发呆时,我突然恶从胆边生,想雇一个廉价杀手把我男友给杀了,让他后悔都来不及。当警察来盘问的时候,却发现我只是一个天天坐在图书馆的无辜女生,他们认为我没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就只好放过了我。而到男友坟上祭拜时我要掩面而泣,像哈姆雷特一样和他的鬼魂说话。我说,对不起,我杀了你,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背叛你。他很和蔼地说,不,阿飞,我不怪你。我相信他一定会这么说的,因为我相信他一定不会舍得让我在这个世界没完没了地受苦。我就是因为太相信他会给我买一辈子吃不完的巧克力,所以,从来没有跟他提过麦丽素。我总以为可以轻轻松松地忘记麦丽素过分的廉价和甜腻(麦丽素也有它的洋名:My Likes,看起来土气、滑稽而悲怆)。

    我的男友是一个很好的男孩,为人忠厚信诚。小时候不见了一只猫,他哭了一个星期;我在体重上比那只猫大出很多,所以我估计他会更加伤心。尽管很伤心,他还是不肯要我。你知道和一个有口皆碑的好男孩谈恋爱会有什么致命问题吗?如果有一天他不要你,大家都会觉得是你的不是,你活该,而他一定会理直气壮,仁至义尽,让你一辈子内疚不已。所以我奉劝大家不要找戴眼镜的、出身高知、喜欢文学的本科毕业的男朋友,因为他们通常会有坚强得不近情理的道德原则,他们一定不读,也不看安徒生。他竟然开口跟我要“感情”。我平常没有什么幽默感,但还是觉得此事甚是滑稽。他跟一个只要有巧克力就可以忘记麦丽素的女人要感情,简直就是与虎谋皮以卵击石不自量力天方夜谭。我知道如果他看到我在这里这么编排他一定会火冒三丈,觉得我的良心大大地坏了。

    对于感情,我的愿望总是来得卑微,不过是挽了男孩子的胳膊,在学校的操场不紧不慢地散步,要么到庞大的超市去看满眼的繁华。晚上,偶尔走过学校的体育馆,发现角落里并不像以前那样到处是如狼似虎地拥抱接吻的学生。他们都到哪里去了?也许是租了房子同居去了。我不由得感慨自己总也赶不上趟:同居挺好的,当年怎么没想到。

    那人却说,我不要同居。

    我笑道,不同居可怎么办。

    他轻描淡写,说,结婚呗。

    我看他一眼,不再说话。

    还是结婚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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