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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出走
声音,你知道,我赞成小说有多个声部。我听到这番关于创作的劝导时,对她露出了一个凄楚的笑容:不管她有多么诚挚,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对我而言毫无帮助。长跑冠军南生的过早出现,只意味着他会更快消失,他不会有自己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是我一个人发出,对于一个毫无写作天才的小女人而言,任何规劝都只能是对牛弹琴。这让我想起小学一年级的音乐课。我们一起在教室里唱《歌唱二小放牛郎》: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我总是要比其他的小孩要高出一个嗓子,或者快出半拍来。在自己的调子和节拍中我完全是合乎规范的,我并没有走调,且永远只是比别人快半拍。这首歌是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首歌,虽然只有四句,却要重复七次,它用非常凄美委婉的小调,讲述了一个无比悲惨的故事。这是我在最年幼的歌声中所能体会的最凄美的死亡,所以我常常眼睛潮湿,忘我歌唱。老师却在我最忘情的时候叫大家停住,说,你虽然是对的,但是你还是要和大家一起唱才对。后来,我就不唱了,学别人一样把嘴一张一合,像鱼一样,面无表情地吐无声泡泡。老师很满意,于是合唱得以顺利进行。我后来也没有资格加入任何一个合唱队。

    好吧,我们来谈论一下长跑冠军南生。他是北方人,但是他妈妈在生他的当晚梦见了南方的天空出现了一只大熊,所以给他取名为南生。我对这种含糊的民间传说表示怀疑,你为什么不叫熊生,或者是南熊?在这里我没有丝毫揶揄他的意思,因为他毕竟是长跑冠军。长跑冠军毕竟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南生确实长得很俊美。他皮肤黝黑,牙齿洁白,眼睛明亮,嘴唇丰厚,就像是热带成长的山野男子。肆无忌惮。

    在流星雨的夜晚,我曾经和那些女孩子们一起在夜里逡巡。每当看见一颗流星从天空划过,我都会大叫一声。我在胸前紧紧地抱着拳,大声说,上天啊,请赐给我一个帅哥吧。我的声音如此之大,旁边的男孩子都掩鼻而去。

    而南生出现了。他很好看。我在楼梯角碰见他时,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然后才不甘心地忧伤地离去。

    我后来明白南生的出现是我的命数。上天注定他带我进入欲望的禁地,他让我明白那是多么卑贱,又是那么生机勃勃。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戴着眼镜,穿着一件邋遢的毛衣和肥肥的灯笼裤,头发蓬乱。几天后他告诉我请允许我爱你,我很爱你,我要娶你为妻。

    我并没有被长跑冠军打动,虽然头脑简单,我却天生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对一切类似这样没有来由的话,我都会发自内心地偷偷暴笑。南生向我表白的那天晚上我像李白一样仰天长笑,没头没脑地大叫:猪头——猪头——正好有一个人经过,他有点疑惑地看了看我们。南生有些吃醋地问:你认识他吗?

    后来我们冲进一家郊区的小卖部。已是深夜,我们大力推开门,我气喘吁吁地叫嚷着:打劫了,打劫了——把所有的伊利纯牛奶都给我带走。店主憨憨地笑着说:你们不会打劫,你们是好人。我大笑着说,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好人?我们是坏人。然后在“打劫了,打劫了”的吵嚷中,南生一把抱起我,冲出了小卖部。

    南生并不是一个好人。他很自私,也不善良。他只会替自己考虑,还会撒谎。我之所以喜欢南生是因为他身上质朴的动物性。他的狡诈和城府也是动物的,一眼就可以明白,不加修饰。从这一点上来说,南生是一个纯粹的人。

    在冬天的寒夜里,我曾经考虑过是否要描写细节,因为我很担心这会沦为一个三级故事片。毋庸置疑我是一个严肃的人。我记得拜伦在《唐璜》中描述过和美女海伦的欢爱。他絮絮叨叨了一大堆后用了一句话作为总结,大意感谢圣母,但这类事情确实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确实相信很多事情不可描摹。

    然而南生却具有这样的描绘能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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