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事——在三里屯酒吧做驻唱歌手,而且唱的是自己写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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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唱歌所在的酒吧在北京市酒吧业中小有名气,颇受娱乐圈的明星和白领贵族们的青睐,每日天黑之时,就会有大批雅皮士来此消遣,酒吧老板是一个80年代末在南方崛起的歌手,出过一张专辑,但最终未能红遍四分之一个中国,公司见他已无潜力可挖,便停止对他的包装和宣传,他也因此隐退出歌坛,做起买卖,挣些钱后来北京开了这家酒吧,酒吧的名声要比它的主人响亮许多。
酒吧老板听完杨阳的自弹自唱后感觉还行,决定留下他,唱一个小时歌给50块钱。
杨阳在酒吧唱歌的第一天晚上我也去了,老板在得知我是杨阳的朋友后很慷慨地叫服务生给我端来一小瓶“嘉士伯”啤酒,它在酒吧的价格是50元,为此我对老板表示了万分感谢。我坐在酒吧的一个角落,盯着眼前的“嘉士伯”想起一句话: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酒吧这种异国情调的休闲娱乐场所已经取代了饭馆在中国人心目中的传统地位,若干年前,饭馆还是中国人合家团圆、亲朋小聚、商务谈判的首选之处,而今天,格调高雅的酒吧的出现却无情地将饭馆推向庸俗,使得人们弃饭馆而从酒吧。
虽然在酒吧可以一边喝着啤酒一边享受歌手的弹唱,但饭馆同样亦有此形式,一些走街串巷的江湖艺人经常提着二胡站在饭馆门口献艺,只需给他1元钱,便可听到他演奏的《二泉映月》,此价格仅是在酒吧点一首歌价格的几十分之一。所以,要说经济实惠,还得是饭馆,特别是那种门口没有霓虹灯招牌、没有停车位的饭馆。
这天晚上,杨阳在台上唱了六首歌,博得一些酒客的掌声,也引得一些人的注意,其中有一个叫田红的女孩主动上前与杨阳搭讪,并邀他晚上去她那里。
杨阳唱完歌,便背着吉他和田红去了她那里。
田红是一个大连女孩,和杨阳一样,每晚在酒吧唱歌。成为公司的签约歌手是她的梦想,她今年二十二岁,已经来北京唱了三年歌,唱过的酒吧不计其数,可就是没有被星探们或是某个唱片公司的老板发现。她也曾毛遂自荐,把自己录制的小样送到唱片公司,但那些磁带和CD却石沉大海,杳无了音信。所以,田红现在的心态在一次次失望后变得顺其自然,不再对未来抱以奢求。
杨阳很快便和田红开始了同居生活,他们在长虹桥附近租了一套房子。白天,田红呆在屋里睡觉、看电视,杨阳来学校上课;晚上,两人一同去酒吧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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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解散后,我们退掉租来的房子,搬回宿舍。钟风带着吉他离开我们,返回医大继续上学。
没有了房子,有一件事情很难解决——没有了和女朋友亲热的地方,所以我们只好把女朋友带到男生宿舍。
男生宿舍楼一层的白墙壁上涂着四个红油漆大字:女士止步,传达室又有一个老头二十四小时守候在窗前,眼睛瞪得雪亮,监视来往学生,以防某个女生混入。
老头兢兢业业的态度使得许多情侣不得相聚,有学生曾劝他辛苦一辈子不必再忠于职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可他却坚决不同意,摆出一副革命到底的姿态,我们分析老头这样做的原因在于,他看到青年人的男欢女爱便会心存嫉妒,勾起他已失去功能的痛苦,所以才会如此正义凛然。
尽管男生楼戒备森严,但带女生进楼对我们来说却是轻而易举。这天晚上,齐思新就将佟小娅打扮了一番,带入楼内。
佟小娅披上一件军大衣,带了一顶毛帽子,嘴里插着一根烟,手里还拎着两个暖壶,好像是刚刚打水回来一样,跟在齐思新的身后轻松避开老头的监视。
齐思新把佟小娅带进宿舍的目的显而易见,我们只好去其他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