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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23

    九十年代中期的北京,大体上存在着三种夜生活。除了星级饭店宾馆里的酒吧和其它附属娱乐设施里,以及夜总会之类地方的高消费,另一种是迪斯科舞厅,吸引着不少新一代的“知识青年”,这类场所多属于中、高档消费。再一种便是昼夜营业的饭馆,其中很不少是较低档的。也有人说除此以外还有两种,一种是晚十点以前的在公园、绿地跳交谊舞、扭秧歌,或在指定地点所形成的小吃大排档,以及某些较简陋的卡拉OK场所;不过这些活动因为一般过了十一点以后便烟消云散,所以不符合严格意义上的夜生活定义——真正的夜生活,是从夜里十点才算开始,至午夜方达于高潮的。还有一种,多是门面紧闭、不设橱窗的私营小酒吧,有的根本就没办妥营业执照,或简直就是暗窟。其消费者要么是诱骗来的,要么便是有狭邪之癖的人“愿者上钩”,经常被公安部门查抄的,多是此类阴暗角落。不过,它们颇有点“烧不尽”、“吹又生”的势头;其中宰客的索价常达“天文数字”,而所提供的违法色情服务方式也千奇百怪;不过,因为这种存在不能算在正式的北京夜生活的范畴之内,所以可姑且暂作别论。

    在这条虽处市中心,却非商业性街道上,有一家小小的崇格饭店。它的门面很小,里面只有一间长筒形的店堂。店堂里只摆得下八张长方桌,每张也只能容下四位客人。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它的菜谱上,有川、鲁、粤几种菜式。装潢得虽非堂皇,倒也雅洁,两扇大门的玻璃上用美术字写着“佳厨主理丰俭随意”;从门面上牵出许多的瀑布灯,一直挂到便道边缘的洋槐树上;入夜,不仅瀑布灯营造出一派温馨,店名旁更垂直伸出两个霓虹灯的大字:“昼夜”。这便是上述的第三种北京人过夜生活的地方了。

    这家小饭店的老板,名叫哈敬奇。他这名字,“文革”中很受到些冲击,让他改名的压力很大,特别是在刘少奇被正式打倒以后,但他一直没改。他总是一再解释:“向毛主席保证:我这‘敬奇’是‘尊敬伊里奇’的意思;不信,你们去查!我哥哥叫哈敬尔,是‘尊严卡尔’的意思,我父亲是要我们打小尊敬马克思和列宁啊!”那是真话。他父亲原是东北邮政局的职员,东北解放后留用,五十代初调至北京工作。不过,他妹妹生下来后,却又取名为哈敬瑜。为什么不叫哈敬东哈敬党哈敬国或至少叫哈敬……梅或哈红梅呢?他曾私下里想过这个问题,但直到父母双亡他也始终没启齿。

    那晚崇格饭店的生意很清淡。到午夜时候,店堂全空。

    哈敬奇正打着大哈欠,恹恹地点燃一根红塔山香烟,未及吸上一口,忽然店门被推开,他定睛一看,不禁喜出望外,叫了声:“郄爷!”随着这声叫,他几乎是本能地挺直了腰身,并且不顾火烫,用手指捻灭了才点燃的那根烟。

    进来的是林奇。还有跟在其后的雍望辉。不过哈敬奇满眼里只闪耀着林奇的光芒,一时简直没有感觉到雍望辉的存在。

    林奇却只是淡淡地跟哈敬奇打了个招呼。哈敬奇拉出一把椅子请他坐,他不坐,只是问:“你那热水器今天没毛病吧?”哈敬奇忙热情地应答:“没没没……哪能回回都……呢!”说着便引着林奇往后头走。林奇把雍望辉介绍给哈敬奇说:“我朋友。你先好好招待。”哈敬奇这才看见雍望辉,赶忙招呼,连说:“坐,坐,坐,坐……”

    雍望辉便坐在最靠里边的那张餐桌旁。林奇绕过酒吧式柜台,进到里面去了。他是去后面的小浴室淋浴。在进这小饭店以前,林奇便对雍望辉讲了,那是当年他一位战友的弟弟开的饭铺,他有时候会去吃点东西,有时候却只是去洗个热水澡。他答应,洗完澡以后,跟雍望辉聊聊。

    哈敬奇把林奇送进后边淋浴,赶忙出来招待雍望辉。里面厨师跟出来,要从陈列在门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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