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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讲代数、几何,从来没有把一本书讲完过,大概后半本他自己也不甚了了。历史教员姓居,是个律师,学问还不如高尔础。他讲唐代的艺术一节,教科书上说唐代的书法分“方笔”和“圆笔”,他竟然望文生义,说方笔的笔杆是方的,圆笔的笔杆是圆的。连初中的孩子略想一想,也觉得无此道理。一个学生当时就站起来问:“笔杆是方的,那么笔头是不是也是方的呢?”这帮学混子简直是在误人子弟。学生家长,意见很大。到了暑假,学生闹了一次风潮(这是他们第一次参加的“学潮”)。事情还是从居大律师那里引起的。平日,学生在课堂上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问他,他的回答总是“书上有”。到学期考试时,学生搞了一次变相的罢考。卷子发下来,不到五分钟,一个学生以关窗为号,大家一起把卷子交了上去,每道试题下面一律写了三个字:“书上有”!张维谷及其一伙,实在有点“维谷”,混不下去了。
教育局长不得不下决心对这个学校进行改组,——否则只怕连他这个局长也坐不稳。
恰好沈石君因和厅里一个科长意见不合,愤而辞职,回家闲居,正在四处写信,托人找事,地方上人挽他出山来长初中。沈石君再三推辞,禁不住不断有人踵门劝说,也就答应了。他只提出一个条件;所有教员,由他决定。教育局长沉吟了一会,说:“可以。”
沈石君是想有一番作为的。他自然要考虑各种关系,也明知局长的口袋里装了几个人,想往初中里塞,不得不适当照顾,但是几门主要课程的教员绝对不能迁就。
国文教员,他聘了高北溟。许多人都感到意外。
高先生自然欣然同意。他谈了一些他对教学的想法。沈石君认为很有道理。
高先生要求“随班走”。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他说别人教过的学生让他来教,如垦生荒,重头来起,事倍功半。教书教人,要了解学生,知己知彼。不管学生的程度,照本宣科,是为瞎教。学生已经懂得的,再来教他,是白费;暂时不能接受的,勉强教他,是徒劳。他要看着、守着他的学生,看到他是不是一月有一月的进步,一年有一年的进步。如同注水入瓶,随时知其深浅。他说当初谈老先生就是这样教他的。
他要求在部定课本之外,自选教材。他说教的是书,教书的是高北溟。“只有我自己熟读,真懂,我所喜爱的文章,我自己为之感动过的,我才讲得好。”他强调教材要有一定的系统性,要有重点。他也讲《苛政猛于虎》、《晏子使楚》、《项羽本纪》、《出师表》、《陈情表》、韩、柳、欧、苏。集中地讲的是白居易、归有光、郑板桥。最后一学期讲的是朱自清的、都德的《磨坊文札》。他好像特别喜欢归有光的文章。一个学期内把《先妣事略》、《项脊轩志》、《寒花葬志》都讲了。他要把课堂讲授和课外阅读结合起来。课上讲了《卖炭翁》、《新丰折臂翁》,同时把白居易的新乐府全部印发给学生。讲了一篇《潍县署中寄弟墨》,把郑板桥的几封主要的家书、道情和一些题画的诗也都印发下去。学生看了,很有兴趣。这种做法,在当时的初中国文教员中极为少见。他选的文章看来有一个标准:有感慨,有性情,平易自然。这些文章有一个贯串性的思想倾向,这种倾向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人道主义。
他非常重视作文。他说学国文的最终的目的,是把文章写通。学生作文他先眉批一道,指出好处和不好处,发下去由学生自己改一遍,或同学间互相改;交上来,他再改一遍,加总批,再发给学生,让学生自己誊一遍,留起来;要学生随时回过头来看看自己的文章。他说,作文要如使船,撑一篙是一篙,作一篇是一篇。不能像驴转磨,走了三年,只在磨道里转。
为了帮助学生将来升学,他还自编了三种辅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