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魄
他为什么要到“内地”来?不大可解,也没有人问过他。自然,你现在要是问我究竟为什么大老远的跑到昆明过那么几年,我也答不上来。为了抗战?除了下乡演演《放下你的鞭子》,我没有为抗战做过多少事。为了读书,大学都“内迁”了。有那么一点浪漫主义,年纪轻,总希望向远处跑,向往大后方。总而言之,是大势所趋。有那么一股潮流,把我一带,就带过了千山万水。这个人呢?那个潮流似乎不大可能涉及到他。我们那里的人都安土重迁,出门十五里就要写家书的。我们小时听老人经常告诫的两件事,一是“万恶的社会”,另一件就是行旅的艰难。行船走马三分险,到处都是扒手、骗子,出了门就是丢了一半性命。他是四十边上的人了,又是站柜台“做店”的。做店的人,在附近三五个县城跑跑,就是了不起的老江湖,对于各地的茶馆、澡堂子、妓院、书场、镇水的铜牛、肉身菩萨、大庙、大蛇、大火灾……就够他向人聊一辈子,见多识广,社会地位高于旁人,他却当真走了几千里,干什么?是在家乡做了什么丢脸的事,或怄了气,一跺脚,要到一个亲戚朋友耳目所不及的地方来创一番事业,将来衣锦荣归,好向家中妻子儿女说一声“我总算对得起你们”?看他不像是个会咬牙发狠的人。他走路说话全表示他是个慢性子,是女人们称之为“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来”的角色。也许是有个亲戚要到内地来做事,需要一个能写字算帐的身边人。机缘凑巧,他就决定跟着来“玩玩”了?不知道。反正,他就是来了。而且做了完全另外一种人。
到我们认识他时,他开了个小馆子,在我们学校附近。
大学生都是消化能力很强的人。初到昆明时,大家的口袋里还带着三个月至半年的用度,有时还能接到一笔汇款,稍有借口,或谁过生日,或失物复得,或接到一封字迹娟秀的信,或什么理由都没有,大家“通过”一下,就可以派一个人做东请客。在某个限度内还可以挑一挑地方。有人说,开了个扬州馆子,那就怎么也得巧立名目去吃他一顿。
学校附近还像从前学校附近一样,开了许多小馆子,开馆子的多是外乡人,山东、河北、江西、湖南的,都有。在昆明,只要不说本地话,任何外乡口音的,都可认作大同乡。一种同在天涯之感把掌柜、伙计和学生连接起来。学生来吃饭,掌柜的、伙计(如果他们闲着),就坐在一边谈天说地;学生也喜欢到锅灶旁站着,一边听新闻故事,一边欣赏炒菜艺术。这位扬州人老板,一看就和别的掌柜的不一样。他穿了一身铁机纺绸褂裤在那儿炒菜。盘花纽扣,纽绊拖出一截银表链。雪白的细麻纱袜,浅口千层底礼服呢布鞋。细细软软的头发向后梳得一丝不乱。左手无名指上还套了个韭菜叶式的金戒指。周身上下,斯斯文文。除了他那点流利合拍的翻锅执铲的动作,他无处像一个大师傅,像吃这一行饭的。这个馆子不大,除了他自己,只用了个本地孩子招呼客座,摆筷子倒茶。可是收拾得干干净净,木架上还放了两盆花。就是足球队员、跳高选手来,看看墙上菜单上那一笔成亲王体的字,也不好意思过于嚣张放肆了。
有时,过了热市,吃饭的只有几个人,菜都上了桌,他洗洗手,会捧了一把细瓷茶壶出来,客气几句:“菜炒得不好,这里的酱油不行”,“黄芹菜叫孩子切坏了,谁让他切的!——不能横切,要切直丝。”有时也谈谈时事,说点故乡消息,问问这里的名胜特产,声音低缓,慢条斯理。我们已经学会了坐茶馆。有时在茶馆里也可以碰到他,独自看一张报纸或支颐眺望街上行人。他还给我们付过几回茶钱,请我们抽烟。他抽烟也是那么慢慢的,一口一口地品尝,仿佛有无穷滋味。有时,他去遛弯,两手反背在后面,一种说不出的悠徐闲散。出门稍远,则穿了灰色熟罗长衫,还带了把湘妃竹折扇。想来从前他一定喜欢养鸟,听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