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1.3
不会知道彼此姓甚名谁。
日本人的空袭把他们挤在了一起,更有唐敏之的英雄救美,他们只好有了联系。
唐敏之没有什么特别引入之处,不过是那个时代读书人的样子:小分头,白衬衣,西服裤,当然,胳肢窝底下常常夹本书。唐敏之夹的那本书与进步青年常常夹的《土敏土》《铁流》什么的无关,大部分是些可读可不读的闲书,不知这是一种更为安全的保护色,还是他胸无大志。
也许李琳觉得地下党的环境太过拘谨,不希望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处在监督之下,哪怕那是善意的,哪怕那是出于革命的需要。她愿意投身革命,却不打算在革命中失去自己,特别是失去自己的私人空间。像她这样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骑一辆英国风头女式自行车,在南方郁郁葱葱的树阴下如一只白蝴蝶般飞来飞去的女子,对革命和个人的位置根本不可能有一个合理的摆放。如果让她经历一下一九四二年的延安整风或一九四九年以后的政治生活,肯定再不会强调什么私人空间。
他们的爱情模式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比起白帆和胡秉宸的同居或常梅与胥德章的婚姻,多了那么一点情调。比方相对小酌一杯,或手牵手到公园花前月下一番,或唱和几句诗赋,非常地布尔乔亚,——李琳这样的女人就喜欢小情小调,不喜欢大风大浪。
问题的严重性以后才得到暴露。常梅有一天突然对李琳说,唐敏之可能不是她该接头的那个人。李琳想:这到底是谁的错?更不解的是,即便唐敏之在轰炸中的匆忙回答被她错当暗号,为什么接头暗号以及一切细节都与组织的事先交代无异?还有,是不是应该由她来考虑、负责唐敏之根本不是来接头的人,而是紧急警报情况下,一个向大隧道寻求避难的行者?常梅切断了与李琳的单线联系,并将情况汇报胡秉宸。胡秉宸立刻做了相应部署,一旦有情况发生,不会造成更大损失。
像一切患有爱情病且病人膏盲的女人一样,直到被捕,李琳才想到唐敏之的可疑,因为除了他们两个人,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们的住所。
难道他早就盯上了她,只是在紧急警报时才得到接触的机会?
可谁能肯定是唐敏之把他们的地址告诉了国民党特工?
她想起常梅在川戏馆的谈话,自己果真错了,她不太喜欢的常梅却是对的。你不喜欢一个人不等于她不正确,这就是李琳靠在牢房墙上想到的,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直到那时,李琳都相信自己不会当叛徒。
然后就是审讯,前两次审讯李琳都挺了过来,到了第三次,特务们开始踢她的肚子。
当那幼小的生命因忍受不住摧残,在她体内翻腾起来的时候,她听到了他或她的哭号。
李琳受不了了,她可以忍受酷刑,但她征得那尚未出生的生命。他或她的同意了吗?她有什么权利代替他或她做出决定,像她那样参与某种事业,为某个主义献身?她没有。
李琳只好交代。到了这个时候,她更觉得唐敏之的可疑。除了他,谁能知道她怀孕的事?
可是又有什么证据说唐敏之是个眼线?
10
李琳终于成了叛徒。
这时党的秘密工作原则起了作用。幸亏胡秉宸从未与她有过直接联系;地下党也从未交给她重要任务,她也就无从知道重要线索;更不可能知道胡秉宸所建立的地下交通网。
不过她参加过胥德章和常梅的婚礼,猜也能猜到举行婚礼的地方是地下党的一个联络点。
那个不起眼儿的小饭馆,却是史峤领导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秘密交通站。在胡秉宸胆大心细的操持下,从未引起国民党特工的注意。现在,胡秉宸经营多年的这个联络点就毁在李琳,实际上是史峤的手里。正在此时,联络点通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