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6.2
一张全系学生的合影,几十人中,惟有胡秉宸一人将大衣领子竖了起来,礼帽低低地斜压在眉骨之上,使眉眼鼻子若隐若现于帽子阴影下,只突出坚毅的下巴和性感的嘴。那张嘴,与多年后美国当红影星保罗·纽曼(PulNewman)的嘴,无论形状还是内容,都无比类同。而其他同学虽也西其服革其履,不过怎么看都还是戴瓜皮帽的小地主。惟恐不展地把大衣领子抚了又抚,帽子端了又端,前帽檐后翘,露出呆呆的脑门儿,惟恐他日、他人认不出照片上的自己。
试想,一顶西式礼帽这样戴,还能戴出什么兴致来了一九四九年以后,随着胡秉宸的擢升,方方面面条件具备之后,公余之暇竟也带着猎枪到郊外去打打猎,虽然从未猎到过什么。待他有了宽敞的住房之后,也开辟了英国家庭必有的一间书房,并且在院子里种了花,虽然那些花从来开不好,或是越开越残。
总而言之,一旦有了条件,胡秉宸就会“从头收拾旧山河”。而他周围那些并不了解英国的延安们,以为(包括白帆)这不过是一种习惯,一个私人爱好。
虽然胡秉宸多次对吴为表白“我不太喜欢英国人,因为他们傲慢,一副帝国主义派头,不论或是中的男主角,我都厌恶。都是游手好闲,一辈子不工作,靠财富过着奢侈的生活,好像没钱的姑娘非爱他不可的一副贵族阶级派头,而那些女人又都是可怜巴巴的样子”,却又忍不住提醒吴为:记住,我是一个忠心的顽固派一英国式的顽固分子。
其实,胡秉宸打心眼儿里赞赏英国人的是:实事求是;勇敢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表现;承认现实,虽然不像法国人那样富有浪漫气质,但从不会吊儿郎当。
当然这里说的不是一个具体的英国人,而是一般概念上的英国人,是马,而不是白马。
胡秉宸对英国的酷爱,也可能和他从高小到初中整整六年都在英国教会学校读书有关。六年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总有一些影响,不管好的还是不好的。
胡秉宸从他的英国教师那里究竟受到了哪些影响?
至少是英文,所以他的中文写得很坏。也许还有踢足球和认真的态度,以及那时常说的epolta-manehip(运动员风格),虽然现在的英国运动员也一样地粗野和踢人了。
可能还有鲁迅先生提到过的“费厄泼赖”,即公正、合理那一类名词,以及那一类名词的含意。
胡秉宸可能有很多缺陷,但不逃避危险和困难的行事态度,可能就是从这一类名词来的。
他不时对英国突发的恶意,其实没有多少道理。追究起来,不过是因为他的英国教师曾经使他不快。
教过他的英国教师很多,他大多记不得了,只记得一个由于他的迟到,经常打他手板的英国校长。
后来读到英国小说,特别看到书中那些打学生板子的教师、校长时,他自然就会想起那些冷漠而又非常严格的英国教师和校长,他们在打他手板的时候,丝毫不讲价钱,而且从来不会忘记;学校里甚至专门备有一间供教师打手板用的房间。
还有一位一条胳膊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只剩下一条胳膊的Mr.Smith大批一顿。不过他可能没有理解,考究的英国人还有相当务实的一面。
因此他对英国的恶意,难免装腔作势,并兼有鼠肚鸡肠的报复之嫌。
可是一不留神,又会流露出对英国人的万般倾慕。他曾在给吴为的一封情书中连篇累牍地说道:我昨天搞到一套,是的续篇,如果你手头也有这套书,请读一下第四册,1521页——帕米拉已同一个英国空军中将邓肯订了婚,邓肯在一次冒险飞行后受了重伤(一个典型的英国人从来不拒绝这类冒险),这时候帕米拉决定解除婚约同帕格结婚。帕米拉在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