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4.1
有一粒大如小米粒的趾甲,就能准确无误地确定,地是那山东贫农的种。
叶莲子也从来不曾对她谈过曾外祖父的家族史。即便曾外祖父是满族的一个贵族,她也只能是贵族和贫农的杂种。人们也不难从吴为品位的驳杂,得到杂种的印证。
每次回娘家,墨荷只让叶志清送到村于门,从来不让他跟进娘家门,他也就不进。
也许是那物华天宝的地界让叶志清白惭形秽,也许是秀春外妍父家那高墙大院里鸣鸣狗叫、人声鼎沸的气势对他有种威慑力,一个只会吹吹小牛,还没有修炼到气壮山河那个地界的人,一旦面对真刀真枪,底子里先就发了虚。
也许他们两个人都觉得,关于叶家和叶志清.墨荷的娘家人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在叶家的生活、处境,墨荷对娘家人也是只字不提,她丢个起受虐待的面子。
不让丈夫进自己娘家的门,恐怕在二十世纪末的庄市面上也会遭人非议。而一个乡下女人二十世纪初,就有这样的惊世骇俗之举,可见她是如何地任性好强,也可见她对叶家的报复之心——种殃及池鱼、不算大气的报复。
当然,这和她不但不爱叶志清,也看不起叶志清至极有关。
如果那时叮以离婚,像她这样的女人,非和叶志清离婚不可。
奇怪的是她也很少让秀春跟着回娘家,这很不合乎乡下女人的规矩和思路,如果说是看不起叶志清,为什么也不带秀春回娘家?是嫌弃秀春冥顽不化,不知厉害深浅非要到世上受一遭?也许没想到自己会死得那么早,觉着和秀春的缘分还长着呢。因为墨荷老是回娘家,秀春对母亲的慈爱没有留下多少记忆。留下印象的大约只有一两次。
一次秀春在街上玩,迎面撞上一头猪。那头猪大得像牛犊,不但把她撞倒;还把她撞得当场昏厥。墨荷以为她死了,哭得死去活来。等她缓醒过来,看到妈妈吓成那个样子,不但没有像多数孩子那样就势发挥地哭闹,大赚一把以物质形式支付的呵护或抚慰,反倒咧着没有血色的嘴,默默地笑了。
再一次就是在外祖父的丧宴上。她等不及上菜,空心吃了一办蒜。蒜味直捣她的小心窝,辣得地捂着心口嗷嗷叫,墨荷不知她得了什么病,急得踢倒了凳子,撞翻了席面……事后秀春觉得辣这——场也算值得。这种为了一个无须证实的答案不惜工本的思路本就反常,而于一个仅仅四五岁的孩子,是更加地反常了。
墨荷是个美丽的女人。一个女人,又美丽,该是很不幸的。但她没有走出农村,相对来说还不算过于复杂。美丽的女人大多任性而多情。倒不一定对他人,对自己何尝不可多情!所谓“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人,可能更加自作多情,不然就像糟践了这份美丽的造化。
这个方圆几十里都数得上的美人,在乡下的枯寂日子里,何以消耗她饱满的感情?既不能参加party,与哪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共舞;也不能在影视上出尽风头,掠获若干崇拜者;更不可能在美术展、音乐会仁与哪位趣味相投的男士一见钟情……只能自己给自己制造点欢爱,享受一下爱情的幻觉。
不要以为一个没有读过《白雪公主》的乡下女人就没有对白马王子的希冀,女人们自出生起,就在等待一个白马王子,那是女人与生俱来的本能,直到她们碰得头破血流,才会明白什么叫做痴心妄想。
要想给自己制造点欢爱,在那穷乡僻壤,谈何容易?
能够称得上华彩的片段,可能就是到了七月,过了处暑。那时候,青麻桃似的榛子壳儿,沉郁的残绿里就驳杂、斑斓、沉湎着酒红。如果没有一种自在、自信、沉醉和成熟,淮敢出此心裁、创意,把这样两种大反大逆的颜色放在一起!
那栋子仁儿也就粒粒饱满了。
墨荷就可以放下没完没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