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审案件法官发迂论 入虎穴木兰救立夫
面露微笑。
法官说:“你的辩护要局限于你写的文章。”于是法官又很快说下去:
“我们今天论到的是共产学说,不是中国的经典。中国的经典向来有诸家不同的看法。你承认你提倡的学说是人与草木鸟兽相同,人如同鸟兽,鸟兽也如同人一样吗?你要知道这种学说会扰乱民心的。”
立夫回答说:“庭长先生,我是站在科学的立场说话。我只是说人与兽只有在有感觉方面是相同的。不过此等感觉的性质是不属一类的。”
“所以你承认人与兽相似。但这一点并不重要。这只表示你的思想是多么混乱,对人心引起多么大的迷惑。另外有一个对你严重的控告。那就是你在山顶上,不经过正式仪式,就把你妹妹嫁给一个苦力。是不是真有此事?”
“是真有此事。”
“那个苦力的名字叫什么?”
“陈三。”
“他什么职业?”
“他以前在安庆当警察。现在是我家的秘书兼花园看管人。”
“他娶了你妹妹之后还当看管人吗?”
“是,名义上还是。”
“法官说:这很不正常。你知道不知道你把家庭秩序和主仆之分全弄混乱了吗?这是不是和共产党的做法一样?你和共产党有关联。”
“我相信人是平等的。孟子说,圣人亦犹人也。”
“婚礼时谁是证人?谁是媒人?”
“我是证人,没有媒人。”
“这不是和共产党提倡的一样吗?”
法官似乎很想确定共产党嫌疑的控告。
立夫说:“我再没有什么话说。”
法官吩咐传别的人进来过堂。陈三和环儿进来。
“你叫什么名字?”
“陈三。”
“这个女人是谁?”
“她是我妻子。”
“孔立夫是你的大舅子吗?”
“是。他是我妻子的哥哥。”
“你们的结婚很不正常。孔环儿,你承认陈三是你丈夫吗?”
“我承认。”
“他在你哥哥家做什么?”
“他是秘书,出纳,和花园看管人。”
“你是你们家主人的妹妹,怎么会让你丈夫做个仆人呢?
你嫁给一个普通的工人,你不害羞吗?”
环儿回答说:“我不害羞。他自食其力,没有什么可羞的。”
“你说的是共产党的话。你们结婚没有媒人。”
“我母亲同意了。我嫁给他,只因为他是个孝子。”
“怎么个情形?”
“我丈夫是陈妈失踪的儿子,陈妈以前在我们花园儿里做事。陈妈不愧是良母,陈三不愧是孝子。”
法官向陈三说:“你说你以前是个警察。告诉我你怎么后来受雇于孔家的经过。”
陈三告诉他怎么跟母亲分开的,他母亲怎么寻找他,他怎么读到立夫写的小说而后决定到北京来寻找母亲,到了北京之时,母亲已经走了。话越往后说,越发情不自禁,法官也似乎受了感动。转向立夫说:
“你就是写《陈妈》,那篇很有名的小说的吗?”
立夫说:“是。为了这样的贤母孝子,请庭长开恩。”傅先生这时插了话。他说:“庭长先生,我可以不可以把我所知道的说一说?”
“当然可以。”
傅先生说:“这个陈三是个孝子。他不幸生于贫家。我见过他住的房子。他睡在他母亲为他做的衣裳上。他起誓决不再穿那样的蓝布。他做事很负责,为人也诚实。我曾经见他屋里自己写的对联:
树欲静而风不止
子欲养而亲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