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那是谁的地址?”
她的记性真好,呜呼!
“那并非‘谁’的地址,那是我胡乱捏造,台北不是巷呀里呀的一大堆吗?”
“是吗?捏造得那么快?”
“你不信?我再捏一个给你听,”我随口道,“中山北路七段一九○巷十八弄九号四楼。是不是这样?”
阿楚被我逗笑了。
我正色说:“你上当了。我有多位台湾女朋友可供选择。你知道啦,台湾的女子,温柔、体贴、小鸟依人。对婚姻的要求,只是嫁到香港来,然后转飞美国去。”
不是对手,阿楚才不动真气。
送她坐小巴,然后回家。
在楼梯,便遇到我姊姊一家。因明天星期六短周,不用上学——“一家”均不用上学,遂带同儿子共享天伦。
“舅舅,我们节目真丰富!”
“去过哪儿?”我问小甥子。
“吃自助餐。有气球送。”
“然后呢?”
“看电影。”
“然后呢?”
“爸爸买了一本《大醉侠》给我。”
真快乐!
这般温馨的天伦之乐。到湾仔某餐厅吃一顿自助餐,大人四十八元,小童三十八元,另加一小账。至名贵的菜肴许是烧猪肶。大伙一见有生果捧出来,只是西瓜吧,便兵荒马乱地去抢,抢了回来又吃不完……那种。
餐后一家去看电影,通常是新艺城出品之闹剧,胡乱笑一场。
他们回家了,十分满足。
孩子鲜蹦活跳,大人心安理得。他们都把精神心血花去打扮孩子,因而忽略自己之仪容气质,不必再致力于吸引、猜疑。完全脚踏实地。渐渐各自拥有一个肚腩。
——爱情有好多种。这不是最好的一种,但,这是毫无疑问的一种。
我肯定他们白头偕老,但不保证永结同心——人人都是如此啦。由绚烂归于平淡,或由平淡走向更平淡,都是如此,不见得有什么不好。中间更不牵涉到谋杀。
他是她永久的夫。
她是他永久的妻。
妻?啊——我想起来了:旧报微型菲林,一九三八年七月七日,第一眼见到的一幅广告,当年的卖座电影是“陈世美不认妻”。我想起来了,桩桩件件,都泄露了一点天机。
所不同的,是陈世美被包公斩了,秦香莲只好活着。而如花殉情,十二少临阵退缩,也只好活着。
呀,忽然我很不甘心。这一件任务还没完成呢。我真想见他一面。我真想见他一面。见不着,就像踢球,临门欠一脚,下棋,走不了最后一着,多遗憾。真是个烂摊子。
但算了,都知道真相,心底虽不甘,不过当事人既然放弃……这样反反复复。今天下班后,专心致志候如花作最后一聚。我想,男人之中,我算是挺不错的。为人为到底,送佛送到西。即使离了婚也有朋友做的那种人。反目亦不成仇,重言诺,办事妥当。还给如花安排好节目,一俟阿楚采访完毕,我们三人去看午夜场。遂打开报章挑拣一下。
阿楚一早把行程相告:选美在利舞台举行,然后她会随同大队至利园的酒会拍些当选后花絮。如果看午夜场,必得在铜锣湾区,所以我集中在此区挑拣,最近的,是翡翠戏院了。就是这电影吧。
怂恿如花散散心,体验一下现代香港人夜生活。浮生若梦,一入夜,人都罪恶美丽起来。铜锣湾不比石塘咀逊色,因为有选美,“六宫粉黛”的感觉更形立体。
如果不是门限森严,也许该带她去看选美,让她们惺惺相惜。
“我们坐电车去。”
“好吧。”如花说,“我最熟悉的也只是电车。”
上了车,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