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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那是谁的地址?”

    她的记性真好,呜呼!

    “那并非‘谁’的地址,那是我胡乱捏造,台北不是巷呀里呀的一大堆吗?”

    “是吗?捏造得那么快?”

    “你不信?我再捏一个给你听,”我随口道,“中山北路七段一九○巷十八弄九号四楼。是不是这样?”

    阿楚被我逗笑了。

    我正色说:“你上当了。我有多位台湾女朋友可供选择。你知道啦,台湾的女子,温柔、体贴、小鸟依人。对婚姻的要求,只是嫁到香港来,然后转飞美国去。”

    不是对手,阿楚才不动真气。

    送她坐小巴,然后回家。

    在楼梯,便遇到我姊姊一家。因明天星期六短周,不用上学——“一家”均不用上学,遂带同儿子共享天伦。

    “舅舅,我们节目真丰富!”

    “去过哪儿?”我问小甥子。

    “吃自助餐。有气球送。”

    “然后呢?”

    “看电影。”

    “然后呢?”

    “爸爸买了一本《大醉侠》给我。”

    真快乐!

    这般温馨的天伦之乐。到湾仔某餐厅吃一顿自助餐,大人四十八元,小童三十八元,另加一小账。至名贵的菜肴许是烧猪肶。大伙一见有生果捧出来,只是西瓜吧,便兵荒马乱地去抢,抢了回来又吃不完……那种。

    餐后一家去看电影,通常是新艺城出品之闹剧,胡乱笑一场。

    他们回家了,十分满足。

    孩子鲜蹦活跳,大人心安理得。他们都把精神心血花去打扮孩子,因而忽略自己之仪容气质,不必再致力于吸引、猜疑。完全脚踏实地。渐渐各自拥有一个肚腩。

    ——爱情有好多种。这不是最好的一种,但,这是毫无疑问的一种。

    我肯定他们白头偕老,但不保证永结同心——人人都是如此啦。由绚烂归于平淡,或由平淡走向更平淡,都是如此,不见得有什么不好。中间更不牵涉到谋杀。

    他是她永久的夫。

    她是他永久的妻。

    妻?啊——我想起来了:旧报微型菲林,一九三八年七月七日,第一眼见到的一幅广告,当年的卖座电影是“陈世美不认妻”。我想起来了,桩桩件件,都泄露了一点天机。

    所不同的,是陈世美被包公斩了,秦香莲只好活着。而如花殉情,十二少临阵退缩,也只好活着。

    呀,忽然我很不甘心。这一件任务还没完成呢。我真想见他一面。我真想见他一面。见不着,就像踢球,临门欠一脚,下棋,走不了最后一着,多遗憾。真是个烂摊子。

    但算了,都知道真相,心底虽不甘,不过当事人既然放弃……这样反反复复。今天下班后,专心致志候如花作最后一聚。我想,男人之中,我算是挺不错的。为人为到底,送佛送到西。即使离了婚也有朋友做的那种人。反目亦不成仇,重言诺,办事妥当。还给如花安排好节目,一俟阿楚采访完毕,我们三人去看午夜场。遂打开报章挑拣一下。

    阿楚一早把行程相告:选美在利舞台举行,然后她会随同大队至利园的酒会拍些当选后花絮。如果看午夜场,必得在铜锣湾区,所以我集中在此区挑拣,最近的,是翡翠戏院了。就是这电影吧。

    怂恿如花散散心,体验一下现代香港人夜生活。浮生若梦,一入夜,人都罪恶美丽起来。铜锣湾不比石塘咀逊色,因为有选美,“六宫粉黛”的感觉更形立体。

    如果不是门限森严,也许该带她去看选美,让她们惺惺相惜。

    “我们坐电车去。”

    “好吧。”如花说,“我最熟悉的也只是电车。”

    上了车,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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