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 思路与字面
前面在不同的地方谈到:作文是把流动于脑子里的意念,即所谓“思路”,用文字形式写到纸上的一种活动;这思路,下笔之“前”是“总括全篇”的,可以粗略,表现为模糊的影象,可以细致,表现为明朗的影象;细致的,可以大致保存在记忆里,也可以明确地固定在提纲里。这细致的思路,不管是否固定在提纲里,到下笔的时候,是不是“能够”原封不动地化为文字写到纸上呢?如果能够,是不是“应该”原封不动地化为文字写到纸上呢?这是问题之一。还有二,是下笔之“时”,思路在流动,手随着,把意念变为文字,写到纸上,这思路是“部分”的(自然要参照总括的),更明朗的,但也会有刚才提出来的那样的问题,即能不能、应该不应该原封不动地化为文字,写到纸上呢?这两个问题性质一样,都是思路与字面的关系问题,两者接近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问题不简单,因为情况复杂,有时甚至近于微妙。大致可以这样认识:总括的,两者有一致的可能,但经常不一致;部分的,两者常常一致,也会常常不一致;一致要有条件,不一致也会有好处。以下说说这样认识的理由。
先要提一下,这里所谓“一致,是用的常识的意义。例如我现在拿着笔拼凑所谓文章,看见窗外树上飞来一只喜鹊,随口说了一句:“树上飞来一只鸟。”又例如把这句话原样写在纸上,这所思和所写,就意义说一致吗?显然不一致,因为所思是“喜鹊”,所写是“鸟”。读者大概要说:“你把鸟改为喜鹊不就一致了吗?”其实仍然不一致,因为所思的“树”、“飞”、“喜鹊”是具体的,到纸上,“树”、“飞”、“喜鹊”是抽象的概念,是符号,能表示所思的那个“树”、“飞”、“喜鹊”,却不就是那个“树”、“飞”、“喜鹊”(由读者领会方面看更是这样)。这里谈思路与字面的关系,是为了说明作文,不是辨析知识的性质,当然不必钻这个牛角尖,所以可以满足于常识的意义,说所思的“树”和所写的“树”意义一致。
还要提一下,这里所谓思路是指清晰的思路,不清晰,写到纸上不成文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所谓字面是指通顺的文字,不通顺,写到纸上不成文理,也就不是这里想谈的问题了。这样,我们可以进而考察能不能一致的问题了。
古人有“文不加(添字)点(删字)”的说法,见汉末祢衡作《鹦鹉赋》的序。且不管这是不是吹牛;至少就理论说,把所思照样写下来,成为妙文的可能总是有的。但是显然,这要有条件,条件是思路清晰、细致到成为所谓“腹稿”。这容易吗?
应该说不容易。因为要在学识积累和写作经验方面有深厚的底子,又要碰巧是写某一并不复杂的内容,其时心绪还特别清澈。这样多方面的条件一时完全具备,机会不多;即使具备了,我们也要承认,所写比所思(如果有办法衡量)常常会妥善一些,或者经过修改,可以更妥善一些。这是不容易一致的一面。还有另一面,是要把一致看作理想,目标,心向往之,以求接近一致。怎么能够这样?办法是在锻炼思路方面多下功夫,即多思,多练,使它的流动踪迹接近于文。这样,提笔作文就成为,思路在脑子里迤逦前进,笔随着在纸上一行一行前进,到适当的地方,思路在这个题目(有时也可以没有成文的题目)上停往,笔随着写了结尾,文章完成。这是作文的纯熟境界,或说思路的完美境界,虽然难,我们总当知道有此一境,只要努力,并非绝对不能达到。
自然,理想终归是理想,我们总不能忘记现实。现实是所写和所思经常不能一致,或不当完全一致。我的经验,除了写便条、日记等篇幅短、组织不要求肢体俱全的文字以外,只要勉强可以称之为“文”,所写总不能与所思完全一致,有时甚至差得很多,连自己也感到非始料所及。这是说总括的。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