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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程序漫长,无甚新鲜。

    只是在开庭后优优被法警带进大厅的时候,旁听席上曾发生过短暂的骚乱。那时听众都在侧目注视优优进场,谁也没有提防身边突然有人失声叫喊:“杀人犯!你还我儿子!你这个恶魔!判她死刑,判她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谁都听得出来,叫喊的是死难儿童的母亲。对这种心碎的嘶声泣喊,人人面色凝重,无人阻止,连法官都容忍了片刻,才出声打断:“肃静!请肃静!”

    喊声停了,仇慧敏被她同来的女伴劝四座位,那座位上很久很久都断断续续地响着压抑的啜泣。

    庭审进入正式程序,第一项是由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全文。起诉书这类文体显然要求言简意赅,字字铿锵,用非常凝练的语言,非常有力的论据,将被告人残忍的罪行,统括描述出来。在我听完这篇义正辞严的起诉书后,我想也许在座的所有旁听者都已预见到了那个不难预见的宣判。

    连我在内,谁也没有想到这场原以为不过是程序性的审判,会在后面出现一个好莱坞式的逆转,使这个本来注定平淡无奇。毫无悬念的上午,变得高潮迭现。我也没有料到在这场高潮中力挽狂澜的角色,会是那位文文静静,并不显山露水的律师小梅。

    那确实是一场艰难的挽救,公诉人提出的证据相当充足,有公安机关勘查和搜查的记录;有医院的血液化验证明;在公诉人的要求下还当庭出示了从凌信诚家搜出的那桶汽车防冻液;被召至法庭的证人也有一堆,有凌信诚的保姆、司机、医生和秘书,还有姜帆,还有那天姜帆带到凌家的同事,他们的证词都在重复一件事情,那就是优优与孩子剑拔弩张的关系。

    在宣读医院出具的血液化验证明和死亡诊断书时,旁听席上的仇慧敏再度情绪失控,哭喊声惊动全场:“处死她!把她千刀万剐,给孩子报仇!”审判长一再劝阻无效,示意法警请其出场。法警与仇慧敏的两个同伴交涉少时,那两个年轻女人便连扶带劝,把泪流满面的仇慧敏搀出了大厅。

    当仇慧敏的哭声在审判厅门外消失之后,法庭传唤凌信诚的保姆第二次出庭,保姆第一次出庭是为了叙述优优与孩子的紧张关系,而这一次则是作证孩子两次发病时优优在场的情形。证明优优确实进入过案发现场的还有钱志富的一篇证词,因为开庭前公诉方没有找到钱志富本人,无法通知其到庭,所以他的证词只好由法庭工作人员代为宣读。那篇证词实际上是公安机关找其谈话的一篇笔录。

    被梅肖英抓住不放的,就是这位保姆的发言,还有钱志富的那篇笔录。

    保姆的证词照例先由检察官予以提问,他的提问意在指引作证时口齿不甚清楚的保姆进一步强调出证言中的某些细节。

    检察官问:“证人,孩子第一次中毒发病那天,你是否一直在家?”

    保姆说:“我一直在家。”

    检察官问:“你一直看着孩子吗?”

    保姆说:“是的,那天小诚,啊,就是孩子的爸爸,不在家里,孩子只能是我看着。”

    检察官问:“你刚才说那天你下楼去给凌信诚送过衣服,是谁让你去的?”

    保姆指指被告席上的优优:“是她让我去的。当时司机老杨打电话上来,说他就在楼下,因为楼下不让停车,所以让我们赶快把小诚的衣服送下去。她就让我去了。”

    “你刚才说孩子只能你带,而被告人又不能接近孩子,那照理应该由被告人去送衣服,让你留下来看着孩子,你当时没有提出来你走不开吗?”

    “我,我提没用的,我是给人家做工的,人家要我做什么我就要做什么,我没有办法的。”

    “你下楼去送衣服以后,家里还有谁在?”

    “只有她在。哦,还有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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