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都深爱着同一个孩子,那孩子是他们的见证和结晶。
长谈之后,在分手告别的时候,凌信诚不忘提到:他父亲生前承诺过的那笔三百万元的钱款,他会马上兑现。他让仇慧敏给他一份现成的存折,他好把这笔巨款直接存到里面,免得彼此现金授受,还要费时—一清点。
而仇慧敏对这笔钱款,似乎并未表现出应有的热衷。她告诉信诚,当初她想用孩子换钱,是为拯救舅舅的工厂,舅舅从小养她成人,她既受深思就该反哺。可现在舅舅的企业已将破产,那钱投进去也是白投,顶多便宜了那帮如狼似虎的债权人。仇慧敏说她现在关心的只是信诚,她很想为他做点什么,只要能让他开心,只要能让他的身体和精神,尽快复原。
凌信诚对仇慧敏的关心表示了感谢,也希望她好好保重,不要被忧伤纠缠。分别时他起身把她送到门口,在开门前这位初恋情人突然拥抱了他。
凌信诚一动没动,任凭她抱着自己细瘦的身躯,任凭她亲吻了自己的脸颊和脖子,他听到她轻柔如丝的耳语:“你想让我再给你生一个吗,再生一个和乖乖一样的儿子?”
凌信诚没有回答,但他抬起双手,轻轻地抱了一下仇慧敏。他用这样的动作,表达了他的感谢。只是感谢而已。
凌信诚在与仇慧敏见面的次日,便派人为她办理了三百万现金的人户手续。那天晚上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了与仇慧敏见面的事情,然后说到了优优。
他问我是否知道优优的案子有何进展,优优是否已经承认作案。他同时表示相信公安机关会进行细致的调查,因为到了法庭一切要凭证据说话。但他并未对我掩藏他的心情,他说他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有个念头作怪,总让他满心希望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最终证实凶手不是优优,他说虽然乖乖人死不能复生,但如果此事与优优无涉,他的内心会好过许多。
我理解信诚的心情,我明白他还爱着优优,所以他的直觉到目前为止,依然被这种感情控制,他不相信优优会杀他的儿子,他不相信优优会干这事。
我毕竟不是公安人员,我毕竟不是办案民警,对他的直觉我无法呼应或者反驳,无法表示是与不是。我只能冠冕堂皇笼而统之地劝他相信法律,以证据为准。我告诉他案子已经送到检察院去了,法院不日就要开庭。这种案件按规定一律公开审理,到时一切证据都会公之于众,一切真相,都会随之大白。
在与凌信诚通话的翌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了检察院打来的一个电话,他们说件事情,是关于优优的案子,希望我能过去一趟。我放下电话之后没有耽搁,立刻接对方在电话中留下的地址,找到了检察院办公的地方。在一间相当正规的接待室里,我受到了检察院一位官员的接待。尽管我一路上预想了多种可能,但那位官员话一出口,还是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请问您与凌健安被杀案的犯罪嫌疑人丁优是什么关系?”
那位官员这样问我,我想了一下才镇定回答:“我们算是朋友关系吧,普通朋友的关系。”
官员提出希望看一下我的身份证,我同意了。他看完身份证后向我问道:“您就是那位作家海岩吗?”
我说:“对。我因为要写一部小说,描写外地青年在北京打工的成长和遭遇,所以经人介绍,认识了丁优,对她进行过几次采访……”
我这样说明我和优优认识的过程,意在让对方了解我们彼此的关系,但在这位检察官听来,我也许犯了怕被连累的嫌疑。
检察官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腔调也是例行公事,他说:“凌健安被杀案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现已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为自己指定辩护人。现在,本案犯罪嫌疑人丁优委托你担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