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从五年前那个落雨的黄昏始,到优优的失身之夜止,优优的故事就算讲完了。我和她一共见了四次面,每次谈话五十元。整个故事讲完后,我又另给了优优五百元,还把电话号码也留给了她。我告诉她以后宁可多打几份工,最好别再用身体换钱花。
然后我开始构思我的小说了。
腹稿打了三天后,我发觉优优的经历确实只适于写成小说。因为故事的走向实际上是沿着一条心理线索,表现一个女孩从少年到青年的五年间,对一个男孩的暗恋,表现青春的纯真和伤感,幻想的优美和脆弱。那种心灵的隐秘很独特,但实际情节并不多,而电视剧本则需要一浪高于一浪的情节来支撑,不像小说那样对内心的情调更讲求。
于是我决心写小说。
我从优优十四岁的那一天开始写。那一天优优忘记带家里的钥匙了,便穿了她老爸留下的雨布去仙泉体校找大姐。她在见到大姐前,见到了那个年轻的拳击手。周月最初吸引她的也许只是那张酷似韩国歌星的脸,以及脸上和身上亮晶晶的汗,他那样子让优优忽然心动,那一刻就开始了这女孩优美的初恋。
描写初恋的过程是非常享受的。我可以让自己非常感性地想象那个下雨的天,想象那幢老旧的拳击馆。我想象那里的光线非常暗,只有拳击台被一束强光笼罩着,照亮了洪教练头上的白发和周月身上的汗。
我还想象了仙泉公园的观瀑亭,我特意用优优的视角看出去,那亭子在飞瀑化雾的轻拂下,像飘在半空行走的云。
在写完公安医院那段美好幸福的时光后,我让自己停下来。我特别想见到那位年轻的拳击手,或者是优优生活中其他重要的人。于是我放下笔给优优打电话,提出这个即兴而生的想法来。优优说周月她也找不到,那个XX处和公安学院她都去过了。现在就算能找到,她也不想再找了,因为她已经没资格。还是把他留在我心里吧,优优说:我现在什么梦都不想做。
“那,”我说:“见见你大姐可以吗,我想听听你大姐和姐夫怎么说。”
“你别见我大姐了,我跟你谈的这些事,都没跟我大姐说。”
“那阿菊呢?阿菊跟你是好朋友,我和阿菊聊聊总可以吧。”
“阿菊?阿菊一点文化都没有,我现在都不想跟她聊。再说我也不想让阿菊他们知道我找你拿我的事情换钱了。”
“凌信诚呢,凌信诚怎么样?”我似乎从没这么执著过,但优优还是拒绝了,她似乎不希望我更多地介入她的私生活。
优优见我这边沉默了,似乎想允诺点什么补偿我,“你要还想了解什么可以再找我,我可以再跟你聊几次,我可以免费跟你聊。”
我说:“好吧,我有空会找你的,免费倒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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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还想再去找优优。在写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似乎对这女孩有些牵挂了。当然我必须说明这牵挂的动机很纯正,那是一种类于兄长甚至父辈的感情。因为我觉得像优优这样长时间单纯地暗恋一个人,把自己爱情固定地归属一个人,在这个现实得不能再现实的世界上,这样的精神恋情实在太鲜有。这让我感觉这个女孩很难得,她的爱情也很神圣,尽管她为金钱卖过身,尽管她跟我每见一次面,也无一例外地要收钱。
通电话的那天晚上我在家里吃完饭,看完“新闻联播”后便出了门。我打了辆车往优优住的旅馆去。我很想亲眼看看优优住的那地方,然后约上她找个酒吧坐一坐,跟她随便什么聊一会儿,然后再给她一点钱。从优优现在的状况看,给点钱也许比什么都实惠。
旅馆那条街我是去过一次的,那次是打出租车送优优,当时只是送到门口没进去,但路线还是记忆犹新的。我依然是乘出租车,很顺利地找到了目的地,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