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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少。

    但这份工作对保良仍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在他最需要钱的时候,得到这么一个可以错开上班时间,可以不用现学技能,而且收入不菲的工作,确实是生活对他的一次宠幸。当第一天收工洗完澡,保良从夜市管理处的一位大姐手上接、过四十元硬挺的钞票时,一切辛苦疲惫,全都抛在脑后。

    几天之后,保良对这项特殊的工作,慢慢适应起来。无论是肢体的站功还是脸上的演技,还是思想意志上的抗干扰能力,都得到极大加强。神经也不像开始那么时刻紧绷了。神经一旦得以放松,疲劳感便会大大缓解,收工冲澡的时候,膝盖也不像第一天似的抖个不停。而且三天以后,化妆师就不来了,保良已经学会了怎么把那些“墨汁”涂在自己的头上脸上颈上手上,装束完毕后就自己拉上洋包车走向广场。

    这项工作给他带来的惟一问题是,它占据了本来应该陪伴雷雷的整个晚上,或者说,是整周的晚上。每天,他一早出门上班,除了中午和傍晚赶回家为雷雷热饭的一点时间可以和雷雷见面之外,其余时间雷雷都要一个人呆在家里,这对孩子的生活和心理环境来说,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通过这一段共同生活,保良对雷雷已经有了初步了解,雷雷是个性格内向的孩子,有一点胆小,对不熟的环境比较畏惧。所以保良常常感叹,以雷雷这种个性,能从保良身边毅然逃离,甘冒风险搭乘陌生船只,跟随陌生人远赴涪水寻找父母,这份决心和胆魄,究竟泡了多少眼泪,可想丽知。

    现在,雷雷的心情已经渐渐安定,已经习惯和保良呆在一起,对保良天天把他关在家里,也无怨言。但保良看得出来,雷雷很闷。每天一个人在家看电视,看书,没有伙伴,无人说话,就算这些年他随父母总在鉴河沿岸不停迁徙,已经习惯了没有伙伴的生活环境,但保良还是看出雷雷很闷。因为保良每次一回到家里,都能看出雷雷特别兴奋,雷雷每天最重要的期待,就是盼着保良回来。

    保良很想带雷雷出去游玩儿,但没有时间。他也不敢让雷雷自己出去。可雷雷马上就要上学了,他必须让他适应户外,接触人群。省城和涪水是不一样的,和雷雷辗转经历,的那些小城小镇都是不一样的,他在上学之前必须熟悉这个复杂的城市,必须克服对这个城市的陌生感和恐惧心。

    保良反复思考,决定他每天到夜市广场上班,要带上雷雷同往。为此他和雷雷很认真地谈了一次话,告诉他这个想法并约法三章。雷雷当然高兴,对保良的任何要求全都满口应承,只要能和保良呆在一起,雷雷什么都愿答应。他向保良保证去了以后绝不乱跑,一定听话,一定从始至终,不离开保良身边左右。

    于是,保良就带雷雷去了。

    第一次带雷雷上班十分辛苦,保良必须时时刻刻对雷雷予以关注,别离太远也别离太近,太远了怕他丢了,太近了雷雷也成了路人围观的对象……还要提醒他别碰染黑的衣服弄脏了手。雷雷真的很听话,也很聪明,很多事情只须要求一遍,以后就能做得很好。雷雷对能跟保良出来,心中特别高兴,看到保良全身漆黑只有眼白留着,更是万分惊奇。看到有痞子欺负保良他就眼含热泪,看到有观众夸奖保良或和保良合影拍照时,他就露出一脸骄傲的笑容,为之激动不已。

    保良带雷雷出来,真是一举多得。除了让雷雷开心和见世面外,晚上收工后,还可以带雷雷一起洗澡,洗完澡还可以一起逛逛夜市。夜市管理处的叔叔阿姨都很喜欢雷雷,经常给雷雷买吃买喝。刘存亮在夜市里碰上他们,还送始了雷雷一身时髦的衣服,还有一个双肩背的儿童书包,比保良原先在商场里看好的那个高级多了。

    除了刘存亮外,有一天保良从夜市广场下班后,还碰上过李臣。李臣那时正在一个街边的小饭馆里消夜,看见保良和雷雷路过便高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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