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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了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希望店方收回除名的成命,恢复保良的工作,如果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处境尴尬,则是社会的悲哀和不义。

    东富大酒店虽是外资企业,但也有党组织的,也有工会共青团的,这大道理一压下来,思想当然会通。何况保良在酒店的直接领导都反映这小孩不错,形象及工作态度都是一流的,只是外语水平稍低,对他回来工作都没意见。酒店的总经理是个法国人,对见义勇为这种事的支持居然超过了中国同事,不仅同意保良回来上班,而且还表示饭店将专门为他开个欢迎会,授予他一枚金色的勤奋奖章。勤奋奖章是东富大酒店对职工的最高奖赏。于是,保良就这样衣锦还乡般地回到了“东富”,除欢迎会外,还有勤奋奖章;除奖章外,还有三千元奖金。加上公安局先给的一万,这一万三千元奖金保良转手就花得精光,因为他要开始抚养雷雷。

    首先,他就算被东富大酒店重新召回,也不能再住酒店的职工宿舍了,他必须在外面租一间房子,以便安置雷雷的生活。因有“孟母择邻而居”的典故,所以这房子周边的环境,还不能太差。至少不能住在原来他和李臣刘存亮菲菲同居的那种巷子,那里的人口五方杂处,做“鸡”做“鸭”倒卖黄碟假证的比比皆是,对雷雷的成长肯定影响不好。

    所以,保良最后选择的那个居住社区,是一个省直机关的宿舍,离东富大酒店很近,离雷雷要上的小学也不算太远。房子虽然旧了,但住户大多为机关干部或他们的亲属,行为言语,都比较正经。房子很小,只有一房加一个过厅,且在顶楼的加层。加层冬冷夏热,旧楼又无电梯,每天进出都要从八楼步行上下,所以每月租金只要六百,确实不贵。但房东坚持一年一租,租费一次交清。所以保良一下就交了七千二百元,两笔奖金一下用掉大半。再加上给雷雷买衣服买被褥买锅碗瓢盆买各种生活用品,那一万三千块钱很快所剩无几,还要给看守所里的姐姐送些衣物被褥,还要凑齐雷雷上学的学费。雷雷马上快到七岁了,等到九月,就可以上学了。保良联系的学校属于普通低收入者的子女小学,但一个学期也要交纳一千五百元整,还不包括书本文具。

    上学的日子并非迫在眉睫,钱的问题也就容后再想。保良在他和雷雷的新家安顿下来以后,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墙上贴了雷雷喜欢的画片,地上铺了彩色的塑料地毡,旧家具全都擦得千干净净,摆上新买的茶壶茶杯。保良心里忽然对这里有了一种归属感,那种幸福的滋味让他夜不能寐。

    那种感觉真的难以言表,他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他是家长,是长辈。他在这里不是为了得到爱,而是为了付出爱,他有责任让依附于他的那个孩子,得到家庭的温暖和充分的庇护。

    他和雷雷此前并无接触,但他不知为什么对雷雷的感情仿佛历久弥深。仅仅因为他是他舅舅吗?好像并不。

    保良常想,在他的生活中,他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是钱,是事业,是兄弟义气,还是忠贞的爱情?他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他究竟得到了什么?是什么东西让他心向往之,值得他孜孜以求?

    也许这个世界上人人都爱钱。但爱钱的痛苦在于,钱并不力能。而且钱这东西,不是你想得到就能得到的,也不是你只要争取就能争取到的。所以爱钱的结果,大多是终日的焦灼和最终的失落。

    事业呢?事业在保良眼里,好像越来越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过程的快乐。他在东富大酒店的每一分钟,都希望自己得心应手,被上级、同伴及客户所欣赏;他希望自己所做的每件事,每个动作,每句语言甚至每个表情,都显示出职业的魅力,那种过程的快乐几乎有点自恋的倾向。因为保良发觉,人生的过程如果快乐,也许就等于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人生的目标。

    说到兄弟义气,这是让保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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