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 在曹丞相身边(2)
我跟孬舅一块去给曹军送兔子。孬舅担一个大挑子,我担一个小挑子,挑子两头挂满一串串正在喘息的兔子;人一走,挑子颤颤悠悠,天刚下过雨,道路湿润,空气清新,我与孬舅走得心旷神怡,所谓孬舅者,我三姥爷的二儿是也,是个怀才不遇、满腹牢骚的民间英雄。孬舅常说:
“我生长在什么年代?我生不逢时。往前生生,我是项羽刘邦,往后生生,我是进北京坐皇上的李闯王,最不济生在民国,我也能跟随中山先生左右,可我,现在,纯粹一个延津县村民,有能耐让我到哪里使去?”
说着说着,潸然泪下。日常生活中,孬舅便把所有的愤怒都集中到畜生身上,再调皮捣蛋身材高大的骡马,他一刀下去,骡马立即毙命。赛跑也很好,能撵得把兔子累死。这两挑子张口喘息的兔子,都是被孬舅撵趴下的。我对孬舅很同情,他本来应该做大人物,现在流落民间,混同于普通老百姓,狗屎里埋金子,与我们混杂在一起。于是在一篇写民国初年的文字里,我便把他写成一个英雄。只是那篇文字因“题材”限制,最英雄的英雄就是一个土匪,于是他成了那个民间土匪,特点是善于埋人:挖个与人身高胖瘦大小相等的深坑,将活人头冲下往里一放,也不埋土,拍拍屁股就走了。孬舅听说后,没有因为土匪的职位太小而生气,而是十分开心,说我到底是他外甥,懂他心思,他并不一定是在闹地位,是在闹心情,只要心里高兴,职位名分上倒在其次,这才是英雄的处事为人。从此便以那个土匪自居,与人不高兴,动不动便说:
“再不高兴,挖个坑埋了你!”
这,成了他的口头禅。由于是英雄,今天去给曹丞相送兔子,他很兴奋,把曹引为自己的同类。惺惺惜惺惺,一路向我打听曹的模样、声音、见人的姿态、日常的生活习惯、爱吃什么、爱喝什么、爱与什么人在一块、吃什么喝什么口轻还是口重、偏辣还是偏酸……
好歹我在曹身边呆过几个月,问起正经政治军事大事,我一窍不通;问起这些生活习惯,我像孬舅一样兴致大发。知道的,按知道的说;不知道的,按想象中的说。我说得有兴致,孬舅听得也有兴致,不知不觉中,已走出三分之一路程。最后在曹爱不爱吃大米饭肉浇头即日本现在叫“拌饭食品”上,我与孬舅略有争议。最后孬舅问:
“今天送兔子,曹丞相不会接见我们吧?”
我说:
“大概不会。送个兔子,曹丞相那么忙,如何会见?”
孬舅有些扫兴。但挣着脖子说:
“那也难说,前些天猪蛋去送猪肠子,曹丞相怎么接见了呢?”
我想了想,说:
“是呀,那次他怎么接见了呢?看来关键是曹的心情了。”
孬舅说:
“曹也是一阵聪明一阵胡涂,猪蛋怎么能见呢?不知猪蛋哪句话说对了茬,曹还立刻封了他个新军小头目,咱爷们都得受他的管辖,猪蛋算个他妈的什么东西!”
说着,议论着,我与孬舅已经到了曹丞相的官邸。还无上前,把门的士兵六亲不认,一窝蜂过来,用枪杆将我们推到百米之外,说现在正遇曹丞相出巡,不能靠近。我与孬舅只好远远站着,张大眼睛看。等了半天,曹丞相果然这天要出巡。一排排的侍卫和仪仗,开始从曹门中涌出。雄壮的士兵,五颜六色的金瓜金斧金枪金幡,前边是两个大牌子:“肃静”、“回避”。队伍出了两个小时,还无出完。两个小时后,是一顶金光灿烂的八人抬大轿。曹丞相气宇轩昂地坐在上面。旁边是许多侍女捧着热毛巾、痰盂、拂尘和墨镜。因这时仍是八九点钟的太阳,曹没戴墨镜。曹的大轿过去,又是一排排走不完的士兵。太阳照在士兵的枪矛上,放射出整齐耀眼的光芒。街上有许多来往和专门来瞻仰看热闹的百姓,这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