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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段河中有块平坦的大青石,他常游过去坐在那块大青石上垂钓。河里有鱼,但极小,偶尔能钓着条大的,也不过两寸多长。与其说他是去钓鱼,莫如说他是去发呆。那儿的确是个供人呆想心事的好地方。

    这十六岁的少年倒也没什么心事可想。往往是在那儿思念起父母亲。那时他的心情就变得特别忧伤。吃“百家饭”的十年,并没使他忘了生身父母。恰恰相反,父母的形象在他记忆中是保留得很清晰的。父母生前是一对儿恩爱夫妻。当年他有过的家很温馨。在他的想像中,红磨房变成了他当年的家,仿佛正从红磨房传来母亲呼唤他吃饭的声音,仿佛一跑回去,便可看见爱他的父亲坐在桌旁正饮着茶耐心地等他……

    这十六岁的少年也会无端地思念起小琴来,他九岁时在小琴家住过两个月。小琴那年十岁,他叫她姐。小琴家姓刘,但她不是刘家的亲生女,是刘家从外地抱回紫薇村的。那是她两岁多的事儿,她不知她祖籍何地,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别人更不清楚。刘家两口子对此讳莫如深,守口如瓶。刘家的女人有病,不生孩子,曾指望靠她长大后招进门个女婿养老送终。小琴三岁时,那女人不知哪副药吃对症了,竟怀上孕了,而且生了个儿子。于是两口子就变了初衷,打算让小琴将来做他们的儿媳妇。对于他们,这是顺理成章的想法,不必为她准备嫁妆了,也不必为儿子另娶媳妇准备彩礼了。不但顺理成章,而且省钱,当然也就不失为一个好想法。于是小琴在刘家的身份和地位,由领养女实际上变成了童养媳,像是刘家的一个使唤丫头了。每天既要服侍刘家两口子的起居,还要负责照看她的“丈夫”,还要从早到晚干许多活儿。农家活儿多,小琴每天难得有片刻清闲的时候。小琴的“丈夫”叫宝顺,是个很病弱的孩子。病弱而又被视为掌上明珠的孩子,难免娇气,娇气的孩子就爱哭。

    常常是这样——小琴正喂着猪,或正洗衣服,宝顺在屋里哭起来了……

    于是刘家的女人高叫:“小琴!死丫头!耳朵聋了?没听见宝顺哭呀?”于是小琴慌慌地就往屋里奔……

    于是刘家的男人生气地骂道:“小琴,你怎么不洗手?刚喂猪,连手也不洗就可以哄宝顺的吗?你心里还有没有他?他将来是要做你丈夫的。”

    宝顺在哭,小琴低头瞧着自己并不脏的双手,往往就怔愣在那儿,不知究竟该先洗手,还是先哄“丈夫”别哭要紧……

    有时小琴遭到斥骂也会顶撞一句:“我手不脏!我没喂猪,正洗衣服来着!”

    “小贱人!还学会顶嘴了!难怪宝顺这几天眼睛红红的,准是你昨天哄他时,手上的皂水弄进他眼里去了!”

    “昨天我哄他时没洗衣服!我扫院子来着!而且也洗手了,用清水洗的,没搓皂。”

    “反了反了!死丫头现在是怎么了?长一岁脾气大一截儿,不调教以后还了得吗?!”

    刘家女人就会扑到她跟前,狠狠拧她几把。不拧她脸蛋儿,也不拧她胳膊。专拧她大腿根儿内侧肉皮儿最细嫩处。拧那儿,即使拧得青一块紫一块,别人也是发现不了的。小琴被拧时,紧咬下唇,眼泪在眼眶里滴溜溜转,忍住疼一声儿不敢叫。若叫,就会挨几顿饿……

    这些情形,都是卓哥九岁时亲眼所见的。他还看出,十岁的小琴姐,一点儿也不喜欢她那七岁的“丈夫”。他甚至看出,她心里其实很讨厌那娇气的动不动就哇哇大哭起来的男孩儿。

    刘家本不愿诚心尽到收养他一个月的义务。但这义务是村里挨家挨户轮下来的,轮到他们家了,他们家没正当理由将他拒之门外,只得大违其心地尽义务。刘家的男人是个迷信思想很严重的人,在县里认识了一个从前设过算命摊儿的男人,两人有共同语言,相见恨晚,一见如故,交上了朋友。他经常到县里去会那有共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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