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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文版自序
是比眉毛长。“

    余华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三、德文版自序

    有一个人我至今没有忘记,有一个故事我也一直没有去写。我熟悉那个人,可是我无法回忆起他的面容,然而我却记得他嘴角叼着烟卷的模样,还有他身上那件肮脏的白大褂。有关他的故事和我自己的童年一样清晰和可信,这是一个血头生命的历史,我的记忆点点滴滴,不断地同时也是很不完整地对我讲述过他。

    这个人已经去世,这是我父亲告诉我的。我的父亲,一位退休的外科医生在电话里提醒我——-是否还记得这个人领导的那次辉煌的集体卖血?我当然记得。

    这个人有点像这本书中的李血头,当然他不一定姓李,我忘记了他真实的姓,这样更好,因为他将是中国众多姓氏中的任何一个。这似乎是文学乐意看到的事实,一个人的品质其实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于是你们的浮士德在进行思考的时候,会让中国的我们感到是自己在准备做出选择。

    这个人一直在自己的世界里建立着某些不言而喻的权威,虽然他在医院里的地位低于一位最普通的护士,然而他精通了日积月累的意义,在那些因为贫困或者因为其他更为重要的理由前来卖血的人眼中,他有时候会成为一名救世主。

    在那个时代里,所有医院的血库都库存丰足,他从一开始就充分利用了这一点,让远到而来的卖血者在路上就开始了担忧,担忧自己的体内流淌的血能否卖出去。他十分自然地培养了他们对他的尊敬,而且让他们人人都发自内心。接下去他又让这些最为朴素的人明白了礼物的意义,这些人中间的绝大部分者都是目不识丁者,可是他们知道交流是人和人之间必不可少的,礼物显然是交流时最为重要的依据,它是另外一种语言,一种以自我牺牲和自我损失为前提的语言。正因为如此,礼物成了最为深刻的喜爱、赞美和尊敬之词。就这样,他让他们明白了在离家出门前应该再带上两棵青菜,或者是几个西红柿和几个鸡蛋,空手而去等于失去了语言,成为聋哑之人。

    他苦心经营着自己的王国,长达数十年。然后,时代发生了变化,所有医院的血库都开始变得库存不足了,买血者开始讨好卖血者,血头们的权威摇摇欲坠。然而他并不为此担心,这时候的他已经将狡猾、自私、远见卓识和同情心熔于一炉,他可以从容地去应付任何困难。他发现了血的价格在各地有所不同,于是就有了前面我父亲的提醒——-他在很短的时间里组织了近千卖血者,长途跋涉五百多公里,从浙江到江苏。跨越了十来个县,将他们的血卖到了他所能知道的价格最高之处。他的追随者获得了更多一些的收入,而他自己的钱包则像打足了气的皮球一样鼓了起来。

    这是一次杂乱的漫长的旅程,我不知道他使用了什么手段,使这些平日里最为自由散漫同时又互不相识的人,吵吵闹闹地组成了一只乌合之众的队伍。我相信他给他们规定了某些纪律,并且无师自通地借用了军队的某些编制,他会在这杂乱的人群里挑出几十人,给予他们有限的权力,让他们尽展各自的才华,威胁和拉拢、甜言蜜语和破口大骂并用,他们为他管住了这近千人,而他只要管住这几十人就足够了。

    这次集体行动很像是战争中移动的军队,或者像是正在进行中的宗教仪式,他们黑压压的能够将道路铺满长长一截。这里面的故事一定会令我着迷,男人之间的斗殴,女人之间的闲话,还有偷情中的男女,以及突然来到的疾病击倒了某个人,当然也有真诚的互相帮助,可能还会有爱情发生……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另外一支队伍,能够比这一支队伍更加五花八门了。

    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够将这个故事写出来,有一天我坐到了桌前,我发现自己开始写作一个卖血的故事,九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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