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蓝解放虚情戏发妻 狗小四保镖送学童
我跟随在你儿子背后,距离一米。过马路时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有一辆车在二百米处往这开,不野,我们完全可以穿过去,你儿子也想过去,但我咬住了他的衣服拽住他。小四,你干什么?你儿子说,胆小鬼。但我不放开,我要让女主人放心。等那车从我们眼前过去,我才松口,并做出一副高度警惕、随时准备舍身救主的样子,陪你儿子过马路。从你老婆放出的气味里,我知道她放心了。她一直跟踪我们到了学校门口。我看到她匆匆骑车东拐、北上。我不走,小跑步跟在她的身后,与她保持一百米的距离。等她放好自行车,换上工作服,站在油锅前,开始工作时,我才颠颠地跑过去。汪汪,我用小嗓告诉她,放心。她脸上一片欣慰,气味中有爱的味道。
从第三天开始我们便开始走近路了。我叫你儿子起床的时间也从六点半改成了七点。问我会不会看表?笑话!我偶尔也打开电视机,看看足球赛,我看欧洲杯,看世界杯。宠物频道我是从来不看的,那些玩意儿,根本不像有生命的狗,像一些长毛绒的电子玩具。奶奶的,有些狗,变成了人的宠物;有些狗,把人变成宠物。在高密县,在山东省,在全中国,乃至在全世界,把人变成宠物的狗,舍我其谁也!藏獒在西藏时,与人是平等的,够腕,有尊严,但一到内地,立即堕落,你看看孙龙老婆屁股后边那家伙,空有一副虎狼貌,但娇喘微微,扭扭捏捏,跟林黛玉得了一样的病。可悲也夫!可叹也夫!你儿子就是我的宠物,你老婆也是我的宠物。你那个小情妇庞春苗也是我的宠物。如果咱俩不是多年的老关系,你带着她身体里那股新鲜蛤蚌般的气味回来跟你老婆提出离婚时,我一口就咬死你了。
我们出大门,横过东西向的龙王庙大街,然后北行,穿一条簸箕巷,过百花桥,从农贸市场西头,一直往北,走探花胡同,漫长的探花胡同,然后直插到县府前的人民大街上,左拐,二百米,就到了凤凰小学的大门口。这一段路,即便我们沿途如母鸡下蛋,二十五分钟也足够了。如果快跑,只需十五分钟。我知道你被老婆和儿子赶出家门后,经常站在办公室的窗口,手持一架俄罗斯望远镜,看着我们从探花胡同跑过来。
下午放学后,我们并不急于回家。你儿子总是说:小四,我妈妈这会儿在哪里?我集中精力,找出你老婆那条气味线,一分钟内便可确定她的方位。如果她在油条锅前我就对着北方叫两声,如果她在家的方向我就对着南方叫两声。如果她在家我死活也要把你儿子拽回去,如果她在油条锅那里,乖乖,那我们就撒了欢了。
你儿子真是一个好儿子,他从来不像那些坏孩子一样放学后背着书包在大街上闲逛,从一个小摊到下一个小摊,从一家商店到另一家商店。你儿子唯一的爱好是到新华书店里租看小人书,偶尔他也买几本,但更多的是租看。负责卖小人书和租小人书的就是你那个小情人。不过我们在那儿看书时她还不是你的情人。她对你儿子特好,气味里有感情,并不仅仅因为我们是她的常客。她的容貌我不太注意,我陶醉在她的气味里。我掌握着这县城的二十万种气味,从植物到动物,从矿物到化工产品,从食品到化妆品,但没有一种气味比庞春苗的气味让我更喜欢。平心而论,这县城里气味美好的美人大约有四十个,但都被污染了,不清纯了,有的乍一闻相当不错,但一会儿就发生变化。唯庞春苗的气味如山里流出的清泉如松林问吹来的微风,清新单纯,永不变质。我非常渴望着能被她抚摸几下,当然我不是那种宠物式的渴望,我是……妈的,再伟大的狗也有片刻的软弱。按说,作为一条狗我就不能跟进书店,但庞春苗给了我这个特权。新华书店是县城最冷清的商品交易场所,只有三个女售货员,两个中年妇女,一个庞春苗。那两个中年妇女对庞春苗十分巴结,原因不说自明。莫言那小子是书店少有的几个常客,他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