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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火焰喷射破耳朵丧命 飞身上船猪十六复仇
人早已改行,这三人是例外,当年他们掠驴之功靠那两匹狼名扬全县,这次猎猪,更使他们成为众口传颂的英雄、媒体追踪的焦点。他们载着刁小三的尸体,作为这次狩猎活动的一个样板物,沿河上行,目的地是百里之外的县城。对这种时速最快可达十公里的铁壳机动船来说,到达县城,即便是匀速行驶,凌晨出发,傍晚也可抵达。但他们把这次航行,当成了一次夸功的游行。每到一个临河的村镇,他们就靠岸停泊,让当地的老百姓前来参观那所谓的猪王的尸体。他们把刁小三的尸体抬上岸,放在一个空阔之地,供村民们近距离地观看。一些有照相机的富庶人,还抓紧时机,让自己的家人以及芳邻好友与猪王合影留念。县报与县电视台的记者,一直紧密追踪报道。那种盛状,使记者们的笔端都带上了轻狂的感情。什么“万人空巷”啦,什么“观者如堵”啦。猎猪队中的吕小坡曾对队长赵勇刚提出过卖票参观的设想:参观者收费一元,合影者收费二元,摸着獠牙合影者收费三元,骑在猪身上合影者五元,与猎猪小组成员及猪王尸体合影者十元。他的提议让乔飞鹏和柳勇颇为心动,但却遭到了赵勇刚的拒绝。这人身高一米八,细腰阔肩,双臂长过常人,左足微跛,面孔瘦削,神情坚毅,看上去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每到一地,猎猪小组的人都会受到当地干部的盛情接待。席间,觥筹交错;桌上,珍馐罗列。总是由乔飞鹏讲述猎猪经过,总是由柳勇、吕小坡补充细节,每一次讲述都在添油加醋,每一次讲述都缩小着事实与小说的距离,每一次,赵勇刚都是闷着头喝酒,醉酒后,总是冷笑不止,让人莫名其妙。

    以上关于酒桌上的描写,自然又是来自莫言的小说。我无法在光天化日之下上岸跟踪他们,我只能在河中追随他们。

    属于他们的那个最后的夜晚寒风凛冽,几近全圆的月亮面孔青白,好像因水银中毒而死者的面孔,同样青白而阴森的光辉照耀着凝滞的水面。河水的流速明显减缓,河边浅水处已结了薄薄的冰层,泛着让人惊惧的刺目的蓝光。我蹲在右岸的红柳丛中,透过叶片凋零的赤裸裸的枝条,注视着那探到水中的用圆木搭建的简易码头,注视着靠在码头边上的铁壳船。这里是高密县的第一大镇,镇名驴店,因百年前驴贩子聚居而得名。镇政府那栋三层小楼里灯火辉煌,楼墙外贴着紫红色的瓷砖,好像涂了一层厚厚的猪血。招待猎猪英雄的宴会正在小楼内一个宽敞的房问里进行,不时有劝酒的声音传出。镇办公楼前面的广场上——连西门屯都修建了广场,镇上当然要有广场——灯火通明,人声喧胚,我知道这是镇上的百姓在欣赏刁小三的尸体,我还知道,必有保安手持警棍为猪尸站岗,因为盛传用野猪鬃毛制成牙刷可以令黑牙变白,那些为黑牙所苦的年轻人都觊觎着猪王的鬃毛。

    估计是二十一点左右的光景,我的等待有了结果。先是有十几个精壮汉子,用一扇门板四根杠子,抬着刁小三的尸体,吆吆喝喝地向码头走来。两个身穿红衣的妙龄女子,挑着红纸灯笼,在前边为他们引导,后边一个白胡子老者,用苍凉的嗓音、简单的旋律、枯燥的歌词,协调着他们的步伐。

    “猪王哎——上船啊——猪王哎——上船啊——”

    刁小三的尸体散发着臭气,看上去已经硬邦邦的,因为气候寒冷才没使它腐败瓦解。它被安顿在船上,使铁壳船的吃水明显下降。其实,我想,在我猪十六、“破耳朵”、刁小三三猪之中,它才是真正的猪王。它虽然死了,但仿佛活着,趴在船上,依然威风凛凛。青白的月光更增添了它的威仪,仿佛它随时都可以跃身大河或是纵身登陆。

    那四个已经喝得摇摇晃晃的猎人,终于出现了。他们在镇上干部的架扶下朝码头走来。也有两个红衣少女挑着红灯笼在他们面前引路。我已经靠拢到距离木码头只有十几米的地方,他们身上的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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