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猪十六乔迁安乐窝 刁小三误食酒馒头
书记敬烟,高级礼遇,非同小可。金龙嘴唇发白,眼圈发青,头发凌乱,看上去十分疲惫。这次沂蒙山购猪,他劳苦功高,在社员中树立了威信,并重新赢得了洪书记的信任。书记的敬烟,看来也让他受宠若惊。他将抽了半截的香烟放在一块砖头上——那烟随即就被莫言捡了去抽——脱掉那件已经褪色发白、肩膀和袖口都打了补丁的旧军装,显出一件紫红色的翻领运动衫,胸前用白漆印着“井冈山”三个毛体大字,把袖子捋上去,弯腰就要往车下钻。洪泰岳一把拉住他,说:
“金龙,不要蛮干,这头猪,基本上是疯了。我不希望你伤了它,更不希望它伤了你。你与它,都是我们西门屯大队的宝贵财富。”
金龙蹲下身,往车下张望着。他捡起一块沾满白霜的瓦片掷进去,我猜想那刁小三一张口就咬住了那瓦片,“喀嘣喀嘣”嚼碎,小眼睛凶光四射,让人不寒而栗。金龙站起来,嘴唇一抿,腮上浮起笑意。我十分熟悉这小子的这副表情,只要他的脸上出现这样的表情,就说明他已经有了主意,而且多半是妙不可言的主意。他贴近洪泰岳的耳朵说话,仿佛怕被车底下的刁小三听到。其实他是多虑了,我相信除了我之外,这地球上的猪,都听不懂人类的语言,而我能听懂人类的语言,是一个极个别的例子,因为那望乡台上的孟婆汤,对我不起作用,否则我也如那些轮回中的芸芸众生一样,一碗汤灌下去,什么前生来世,都会忘却得干干净净。我看到洪泰岳脸上也绽开了笑容,他拍着金龙的肩膀,笑着说:
“小子,亏你想得出来!”
用了大约抽半支烟卷的时间,西门宝凤手捧着两个雪白的馒头跑过来。我看到那馒头被泡涨了,散发着浓郁的酒香。我马上就明白了金龙的诡计,他是想让刁小三醉倒,失去反抗能力。如果我是刁小三,我自然不会上当。但刁小三毕竟是一头猪,野劲儿十足,但智商显然不高。金龙把浸了酒的馒头扔到车下。我心中暗暗念叨着:哥们儿,千万别吃,一吃就中了人家的计了!但刁小三显然是把酒馒头吃了,因为我看到金龙和洪泰岳等人脸上都洋溢着阴谋得逞后的喜气。接着我又看到,金龙拍着巴掌说:“倒也,倒也!”这语言是从古典小说学来的,古典小说里那些强人,在酒里加上蒙汗药,骗着人家喝下去后,就拍着巴掌说“倒也,倒也”,于是那些人就倒了。金龙钻到车下,把醉得摇头晃脑的刁小三拖了出来。刁小三哼哼着,失去了反抗能力,任由人们把它抬起来,扔到与我的新舍只隔着一道墙的猪舍里。这两问猪舍是独立房屋,是专为种公猪准备的,他们把刁小三放进来,显然也是把它当成种公猪来培养的。我感到这是一个荒诞的决定。我四肢强健,身体修长,粉皮白毛,短嘴肥耳,是猪中的英俊少年,培养我做种猪,是天经地义之事,可这刁小三——它的容貌体态诸位已经知晓——这样的劣种,能配出什么样的后代?——事隔多年之后,我才明白金龙和洪泰岳的决定是对的。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物资贫乏,猪肉供应严重短缺,那时候人们最喜欢吃的是那种入口就化的肥肉,可现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人们的嘴巴越来越刁,已经不满足于吃家养的东西,更喜欢吃野味,刁小三交配出来的后代,都可以当成天然野猪出售。这些都是后话,暂不提它。
当然,作为一头智慧超群的猪,我不会忘记保护自己。当我看到他们抬着刁小三往这边运动时,马上就猜到了他们的意图。我及时地将两条腿从杏树权上拿下来,然后悄悄地趴在墙角那一堆干草和枯叶中装睡。我听到他们把刁小三扔到隔壁时发出的沉重声响,听到刁小三的哼哼声,我也听到了洪泰岳与金龙等人对我的夸奖。我悄悄地睁开一条眼缝,看到墙外那些人。太阳已经升起很高了,他们的脸上都如敷了金粉一样灿烂。